郑风田:在深化农村改革中缩小城乡差距

郑风田:在深化农村改革中缩小城乡差距

要想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可以通过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加以解决。

不让粮食大省吃亏、不让种粮农民吃亏,其核心就是要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完善补贴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并以法律法规形式将惠农补贴政策制度化,给粮食主产区的种粮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近期,在小岗村这一中国农村改革的主要发源地,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习总书记从发展全局出发,着眼于“三农”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对深化农村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对加快农村发展明确任务要求,为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指明了行动方向。

未来,我国农村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又如何在改革中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农民实现中国梦呢?

基础:把握“四个坚持”

习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千百年来,我国历史上的经验和教训说明,小农经营虽然规模不大,但让“耕者有其田”,既能保证社会稳定与公平,其生产力也并不一定是落后的。在1978年我国启动改革开放时,把土地分给了农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实现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开,带来了我国迄今30多年的繁荣,这个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带来了巨大成功。在新的背景下,我国提出在农民原来享有承包权的基础上,实行农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让农村土地流转起来,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这是新时代的要求,也是未来影响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一步,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

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是目前背景下一个最优的制度安排。我国地少人多,土地不可能被少数人占有,通过“三权分置”,一方面把完全的集体化所有带来的低效率问题克服了,毕竟农民的承包权是一种财产权,集体不可能乱收回去。地留在农民手里,一定是效率最高的,因为农民自己种地是不需要外在的监督成本的,这样就把土地的效率问题给解决了。

另一方面,通过经营权流转,又把经营效率释放出来了,土地流转既可以适度增加土地规模,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农民既可由此获得土地租金,还可以继续进城打工,解决好未来“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问题。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制度更适合当前中国国情,在人均耕地十分稀缺的我国,村集体其实也就是社区,要保障社区利益,社区成员的利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是“大河有水小河满”,公平与效率在二者的良性互动中才可以兼得。否则,土地一旦私有,农民随时都可以卖地,就不能保证耕地继续种植粮食,这对国家的粮食安全将产生很大冲击;另一方面,土地变卖也不利于农村的发展和稳定。

但是,在农村土地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工作程序与方法,“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明确界限,划出四条红线,也即习总书记指出的:“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目前,个别地方不注意工作方式,通过各种方式没收农民土地,强迫当地农民离开土地,这样其实潜伏着重大风险。千百年来,农村土地留在农民手中才是最安全最妥当的,这是保持农业生产与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目前,各种流转出来的土地的非粮化特征比较明显,所以要把选择权留给农民而不是强迫他们。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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