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依法行政的精神内涵

丰富依法行政的精神内涵

摘要: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接受监督,才能使其真实地感知规则、民主法治意识,体验被监督的感受,进而在实践中提升依法解决官民纠纷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能力,从而丰富依法行政的精神内涵,在依法治国的行政实践中长水平、出成绩。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接受监督,才能使其真实地感知规则,体验被监督的感受,进而在实践中提升依法解决官民纠纷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能力,从而丰富依法行政的精神内涵,在依法治国的行政实践中长水平、出成绩。

继1999年、2004年、2010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之后,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这对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具体工作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是接力法治建设的具体措施,更是实施有力监督的依据。

法治建设作为庞大的社会工程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进程,不可能克其功于一案,毕其事于一法,需要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接力向前迈进。1999年的决定就已明确“行政权力的运用,充分体现着国家政权的性质,密切联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个人利益,事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2004年的纲要则坦承“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解决这些问题,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并承诺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2010年的意见则进一步强调“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各级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看待我国经济社会环境的新变化,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2015—2020年纲要则秉承《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承诺“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显然,这些一脉相承的认识与承诺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显著成绩的接力,是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该方略载入宪法,及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初步形成之后一系列工作的接力。

责任编辑:黄艳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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