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问:北京市属于资源性缺水城市,水环境的保护尤为重要,北京市为防治水污染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水污染防治,既要保护好饮用水源,确保市民喝上放心的水;又要针对不同的污水来源,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减少污染排放,推动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对于密云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我们主要采取“保”的策略。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密云水库库区155米高程以下的6万亩耕地实行退耕还林;实施155—160米高程范围内的一级保护区禁养工程,17家养殖场全部关闭;在上游地区建设了生态清洁小流域135条,实施退耕还林、种植水源涵养林等措施。正是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密云、怀柔水库等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国家标准,保住了“一盆净水”。
北京市生活污水占水污染来源的90%以上,全国则是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是大头,这是有别于全国的特点。对此,在人口集中的城区和远郊新城,我们主要采取“治”的策略。实施了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共新建、扩建47座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万吨/日,2015年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7%,并提高出水水质,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指标达到了地表水IV类水体标准,这样就可以直接补充到河道,缓解了降水少、生态用水不足的问题。
对于农村地区,采取“禁治并举”的策略。严格执行分区域的禁养、限养和规模养殖,比如五环路以内禁止养殖,五年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减少了30%左右。对保留的,采取治理,共治理了317处规模化养殖场的粪便污水治理。
此外,还以控源截污、恢复水面为重点,开展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三大水系综合整治。
经过努力,我市二类、三类优良水体比例保持稳定,不达标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浓度下降16%和24%。
4.问:环境安全关系到城市安全,北京市如何保障环境安全?
答:首先,加快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解决缺口问题。五年来,建设了琉璃河、窦店、润泰等集中处理设施,新增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理能力9600吨/年、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能力16400吨/年,基本实现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无害化处置。
其次,严格辐射安全监管。对放射源、射线装置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确保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全部安全受控。对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全部及时安全收贮。可以说,我市辐射环境是安全的,即使在2011年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发生后,我市辐射环境质量也是安全的,监测数据说明了这点。
最后,积极应对、妥善解决环境突发事件。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200多起环境突发事件全部妥善处置,未对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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