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正圆中国梦》 选载:“反对腐败,法律至上:习近平主席的言语与行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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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习近平的倡议,全会通过并启动了“猎狐”行动。所谓“狐狸”指的是将自己的非法财产藏于国外“洞”中的贪官。大批这类官员近年将其资产转移到国外银行,将家庭成员送到国外,而且这种现象最近几年呈上升趋势,对国家安全构成巨大威胁。反腐应走出国界,现在这一点已经实现了。

“苍蝇”和“老虎”“狐狸”和“裸官”

“党的反腐机构”中纪委已不是第一年在国际层面上接触腐败党员、政府官员和企业负责人的案件,但只有习近平当选后才部署中纪委执行“猎狐2014”专项行动,打击海外在逃贪官。其中一种“狐狸”被称为“裸官”,他们在国内舒舒服服地做高官,他们的妻子、孩子、亲戚和情妇移居到国外。“裸官”为他们在海外购置公寓,设立空壳公司,开立银行账户,以便自己转移资产。其窃取的公款转移到国外的数额巨大。仅国际调查记者联盟的专家们就在海外查到22000多个来自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的账户。根据他们估计,2000年以后秘密转移出中国的资金达1万亿至4万亿美元。专家们确信,中国贪污和贿赂的总金额不少于其国内生产总值的3%(超过2000亿美元)。

中国的新贵们特别不愿把自己的未来与祖国联系在一起。据中国银行和胡润研究院的联合调查,计划移民国外的中国百万富翁占富翁总数的46%,他们的人均资产超过160万美元,其中最富有的人持有美国EB—5签证。根据美国移民法,投资超过50万美元的人可以迅速获得“绿卡”。2006年此类签证的申请数量为63人,到2012年已增至2900人。

当然,部分富豪的个人资产是通过“力所不及的劳动”获得的,他们完全可以算得上是骗子、腐败分子、盗贼。正是为打击这些人,才产生了“猎狐”行动。“党的反腐机构”与其他国家的反腐机构同行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并签订官方合作协议。2014年11月举行的APEC北京峰会上发布了关于建立亚太地区国际反腐执法合作网络的联合声明。合作网络的总部将设在北京,并将在中纪委的牵头下运作。

在2014年11月举行的G20布里斯班峰会上,中国代表团也提出了世界主要国家建立反腐合作机制的建议。“猎狐”行动目前已经取得一些成果。据新华社报道,2014年9月中国从菲律宾成功引渡6名在逃贪官。报道称,当年中国在海外捕获的“狐狸”已有180人。

“狐狸”和“裸官”,“苍蝇”和“老虎”,那些被抓的和正在搞腐败的“卑鄙小人”们都是中国精英阶层中很具影响力的一部分人。中国目前的反腐是系统性的,而不是突击式的。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习近平不惜冒着为自己树立很多死敌,甚至可能招来联合反对的风险。对习近平政策不满的或公开抵制的现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显现。四中全会的决议是经过中国共产党全体中央委员讨论并通过的,经党报、官方网站、中央和地方媒体对外进行了宣传。但是绝对不能排除这样一些情况,即对中央指示视而不见或阳奉阴违,在成立新的监察机构时消极怠工,甚至采取更为危险的暗中破坏活动。“老虎”永远都是猛兽。

最大的挑战是在实践中把中国革命斗争传统中党的纪律和追求快速盈利的市场经济固有特征结合起来,这就必须进行理论创新,让其具有“中国特色”。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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