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领导干部违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问题的调查处理
对领导干部违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问题的调查处理,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处理好严格执纪问责和与促进改革、创新、发展的关系,为领导干部勇于担当、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对领导干部违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问题的调查处理,一般应分为三个步骤:
一是以审计结果报告为基本依据,核实违纪违规问题定性是否准确、责任界定是否清晰。纪检监察机关在收到经济责任领导小组提交的经济责任问责建议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后,应对审计结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对问题的定性依据是否准确,对问题的定性是否有避重就轻或定性过重的现象;审核责任界定是否清晰,定性为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事项是否有充分的依据,是否有混淆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现象。因为责任界定是经济责任问责的基础,责任界定是否清晰是实施经济责任问责的关键。
二是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为重要参考,确定经济责任问责方式。实施经济责任问责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能否知错就改,是体现领导干部能否做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尺之一。因此,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可以作为确定经济责任问责方式的基础。对审计整改比较到位的,可以从轻问责;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应从重从严问责。
三是根据经济责任问责程序实施问责。根据《**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重大决策事项方面存在的问题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重大决策事项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关键应做好如下二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对履职一年以上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全覆盖,从而使领导干部在履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能被及时发现、及时得到控制和整改,从而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受到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成为大多数、使受到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领导干部成为少数、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领导干部成为极极少数。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巡视工作,充分听取基层群众对领导干部在履职期间的评价和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领导干部,从而更好地起到保护干部的作用。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现党内关系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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