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中英:中国经济和世界秩序之间的关系(3)

庞中英:中国经济和世界秩序之间的关系(3)

历史、现实与未来

世界秩序的生产与再生产

国内经济改革目前在进行着“供给侧”的结构改革,而在国际上,中国则试图提供全球问题的解决方案,这可以叫做中国在国际上的“秩序供给”,即中国是世界秩序的生产者。世界秩序不是一次性生产,而是如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的生产的一般规律,仅有生产是不够的,再生产才是根本。如果一种国际制度、国际规则和国际规范不能源源不断地再生产出来,则这种国际制度、国际规则和国际规范就不存在可持续性。

从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在不断地加入现有的国际秩序。一旦中国加入,有关的多边机构、多边论坛就有了中国的作用,尽管中国的作用是有限的,而非主导的、领导的或者决定性的。随着中国在这些多边进程和安排中的地位提高,中国的规则制定者的作用可能将继续增大。但是,中国在其中面对一些实质性的挑战:

1.中国没能参加的对国际规则形成具有重大影响的多边进程和安排,容易致使中国被排除在未来的国际制度、国际规则和国际规范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外。最近争论的TPP等没有中国参加,而TPP最主要目的并非一般性地区“自由贸易”安排,而是为了主导当前和未来的全球贸易治理甚至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规则和规范。

2.有的国家利用中国加入的国际制度、国际规范和国际规则来“治理”中国,侵害中国的正当利益。

菲律宾在美国和日本的直接支持下,利用中国参加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来侵犯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权益就是一例。此外,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之所以热衷于把中国“纳入”现存国际秩序,其中的动机之一就是为了“治理”他们正在面对的“中国问题”或者“中国挑战”。中国尽管拥有漫长的海岸线,不过,由于各种原因,中国一度对世界海洋重视不够。正是在中国最为封闭的20世纪70年代,包括东南亚国家在内的“第三世界”国家“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而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建立世界海洋新秩序。《联合国海洋法》正是这些在海洋问题上拥有重大利益的发展中国家驱动下生产出来的世界秩序。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原则、立场和利益是20世纪70年代中国外交的选择,也符合中国的根本利益。但是,由于当时中国对世界海洋秩序的认识不足,加上当时的中国经济对世界海洋的依赖不深,没有预料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今天为诸如菲律宾等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的国家在国际法上攻击中国的工具。中国在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享受该公约带来的世界秩序之利,但中国同时又要如何避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负面效应?

3.“一带一路”能否在现有世界秩序下得到实现?

很明显,“一带一路”是在现有世界秩序下进行的。它不可能脱离和超越现有国际秩序。中国也是现有国际秩序的一部分。但是,现有国际秩序的问题制约了“一带一路”的进展。为了克服现有秩序的弊端,为了落实“一带一路”,中国发起了一系列包括亚投行在内的新的国际机构。这些新机构确实有助于促进现有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的改革。目前,“一带一路”尚未对全球贸易治理提供新的制度、规则和规范,也没有发起类似TPP那样的复杂、艰苦而长期的谈判,也未最后达成具有约束力且需要经过成员国的立法机构批准的国际协议。尽管我国领导人在国际上多次重申“一带一路”不是中国“独唱”而是国际“合唱”,是开放和包容的,但是,“一带一路”尚未多边化,即“一带一路”还不是TPP那样的地区甚至全球经济伙伴关系计划,而只是中国在十三五规划甚至今后更长时期的一个对外开放、对外投资的“走出去”计划。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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