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安:不能靠一个制度解决所有类型的腐败(3)

姜明安:不能靠一个制度解决所有类型的腐败(3)

延伸阅读

加强程序法制是反腐的上上策

反腐对策最重要者有四:其一,惩治反腐。即古时所谓“以刑去刑”,今时可谓“以惩抑腐”,通过严厉惩罚,使为官者“不敢腐”。其二,教化反腐。即古时所谓“灭心中贼”,今时可谓“净化灵魂”,通过理想信念教育,使为官者“不想腐”。其三,激励反腐。国外谓“高薪养廉”,我国谓“奖罚分明”,通过能上能下和提高地位待遇,使为官者“不思腐”。第四,法治反腐。亚里士多德谓以法律“消除兽欲”,去除腐败,我国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制,使为官者“不易腐”、“不能腐”。

要解决腐败问题,这些对策一个也不能少。但是法治反腐,特别是法治反腐中的程序反腐是最重要的,具有最大的优势,加强程序法制是反腐的上上策。程序反腐是法治反腐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程序反腐、制度反腐虽然不是灵丹妙药,程序、制度也总不可避免地会有漏洞,但它们毕竟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腐败的发生,腐败即使有最大的诱惑,贪官也只能望梅止渴,因为有程序、制度的重重障碍,把他(她)的手脚束缚了,让他(她)迈不动步,伸不出手。世界法治发达国家反腐的经验已经反复证明了程序反腐、制度反腐的功效。

(陆琴)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