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宇轩: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

季宇轩: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

关键在用好第一种形态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最难的是第一种形态,关键也在用好第一种形态。201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81万件次,其中运用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处理的33.6万人,约占信访举报的12%。也就是说,大部分举报问题还是要靠第一种形态处理。但落实第一种形态时,有的地方主要负责同志谈话前,首先要申明“这是上级党委或纪委的要求”。这就从一个侧面说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一团和气的倾向,怕得罪人,对干部存在的问题、蜕变的过程,视而不见,揣着明白装糊涂。另外,从2015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情况看,全年共谈话函询5.4万件次,其中反映失实予以澄清了结的2.8万件次。这反映出实践第一种形态面临的情况十分复杂,对监督执纪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万事开头难。只要方向正确,迈出一步都是胜利。第一种形态落实不下去,实践“四种形态”就是一句空话,全面从严治党也就无从谈起。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发现问题就要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谈话函询、红脸出汗的原则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具体要求是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置:对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对潜在性问题要谈谈心,提个醒;对萌芽式问题要谈话批评,让其注意;对苗头性问题要诫勉谈话,令其改正;对笼统性问题则要函询警示,发黄牌警告等。各级纪检机关在实践第一种形态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谈话函询作用,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批评早纠正,使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警醒。一位省部级干部这样说过,自己一生中接受的谈话次数无法计算,但只有在自己出现错误苗头时中央纪委领导的警醒谈话最刻骨铭心,有一种猛击一掌、大喝一声、“出汗排毒”的感觉,切实体现了党组织的关心爱护。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落实好第一种形态,重要在认识,关键在担当。这方面党委承担的责任很重,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把问题导向具体化,注重日常、较真叫板,及时咬耳扯袖,敢红脸敢瞪眼,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到纪律的约束。党委、纪委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不能只靠每年的民主生活会,要靠有锋芒和战斗性的党内政治生活,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开展日常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开展咬耳扯袖,把同志身上的问题说出来,把存在原因亮出来,触及灵魂,电击心间,改正缺点,纠正错误,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真正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作者单位:中央纪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