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晏:学党章要学党章发展史

宋明晏:学党章要学党章发展史

党的十八大刚刚结束,习近平总书记就发表了《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文章,指出 “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今年,中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2月底,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其中,学习党章就是一项重要内容。要想把党章学习透彻,就要了解党章的发展历史,了解每一部党章的背景、内容、时代特征及意义。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党章。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认真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从而使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1921年7月,中共一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纲领》,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党的奋斗目标和政治主张,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虽然不叫党章,但它实际上具有党章的作用,也具有党章的性质。因为它鲜明地指出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即中国共产党是一个用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以实现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完全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这具有开创性的伟大意义。

1922年7月,党的二大通过了党的第一部正式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并明确了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根本原则,包括党内生活和党内关系的各个方面。这部党章分为“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和附则”六个部分,共29条。这是党的第一部完整形态的章程。从此,我们党开始有了自己的最高政治行为规范。

党的三大、四大、五大都没制定新党章,只是对第一部党章各作了一次修改,分别称为中国共产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修正章程。1923年6月召开的党的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在二大党章的基础上,增加了一条,对党员的“自请出党”作了严格规定;对党员入党候补期、党小组的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组成等作了重要修正;把入党介绍人从原来的1人增加为2人,这对于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党员质量具有重要意义。1925年1月,党的四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增加了“凡党员离开其所在地时必须经该地方党部许可。其所前往之地如有党部时必须向该党部报到”一条,严格了党的纪律;第一次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党支部。这表明我们党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注意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四大党章首次把中央最高领导人的称谓改为总书记。 1927年春,党的五大召开。由于革命斗争形势严峻,会议期间没有通过新党章。根据五大精神,6月初,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这是唯一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党章。会议对党章作了不少修改,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同时,增加了党的建设、党的中央机关、省的组织、市及县的组织、区的组织、党的支部、监察委员会、党团、与青年团的关系等内容。这部党章共十二章85条,是我们党历史上条目最多的党章,体系更加完整系统。

1928年7月,党的六大在莫斯科召开,这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大革命失败后白色恐怖情况下,国内没有条件召开而在莫斯科召开的,也是在共产国际的直接干预下召开的党代会。党的六大通过了第二部党章。较之第一部党章及其修正案来说,有了更大的改变,共有十五章53条。其中最突出特点就是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与共产国际的密切联系,整个党章共有17次提到“共产国际”。它专门写了“名称”一章,且列为第一章即党章之首,强调“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之一部分,为共产国际支部”;对共产国际的决议“应无条件的执行”,“应当迅速而且正确的执行”;“党的全国大会”或其临时大会及其选举,均需“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批准”。这些在中国共产党的历次党章中是独一无二的。因此,这个党章深深地打下了“共产国际”的痕迹。

1945年4月至6月,抗日战争即将取得胜利前夕,党的七大在延安召开。在长期斗争中逐渐成熟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革命规律和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水平,党的七大通过了第三部党章。新《党章》首次增写总纲部分,阐明了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作风、群众路线,从而使党章具备了完整的理论形态,并创造了许多个第一次:第一次专门写了作为党章的核心或灵魂的“总纲”部分,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的性质“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是它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第一次将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进党章,第一次将中国革命发展进程的两个阶段即“两步走”写进党章,第一次以条文形式规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另外,还进一步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科学界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即在民主的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提出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四个服从”。

新中国建立后,1956年9月,党的八大召开,这是我们党执政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上通过了第四部党章。此时,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党的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而且党组织本身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党员人数比“七大”时增加了八倍,已有一千多万,我们党面临着诸多执政考验。根据这些重大变化,党的八大制定了新党章。其内容和特点,一是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和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这正确地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体现了我们党工作重心的转变;二是提出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群众路线的传统;三是提出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原则;四是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十项义务和七项权利。八大党章充分体现了执政党建设的新特点,明确提出了对执政党建设的新要求,反映了我们党探索自身建设的新成果。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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