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行政审批 推进“放管服”改革 (3)

减少行政审批 推进“放管服”改革 (3)

【启示与思考】

简政放权,为创业开路,为建设发力,不断有新作为、新突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作出了具体部署。

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必须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管。审批是一次性的源头管理,监管是长期性的过程管理。湖北始终坚持减少审批、强化监管,由行使权力向承担责任转变、由实施管理向提供服务转变,要求更高、任务更重。

国务院新的改革部署将公平、规范、简约作为监管改革的目标,提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同时提出,要在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上下功夫,做到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实施公平国民待遇,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这一系列的改革动议必将大力推进公平发展环境的塑造,但是,户籍制度、孩子升学等基本制度的缺陷会直接消减改革举措的功效。

“民者,国之根也。”让民众能够有尊严地生活、让民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是我们推进政府治理变革的基本目标。因此,更好地回应民众期待应成为各级政府“放管服”改革创新的根本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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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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