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劲波:完善国家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制度(2)

万劲波:完善国家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制度(2)

立足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制度,建议如下:

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度建立宏观科技创新决策领导机构——“国家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协调科技、教育、人才相关部门、机构和规划的功能定位与资源配置,强化国家科学技术创新重大决策统筹协调,推动科学技术创新相关部门和机构提高创新治理的综合化与专业化水平。

设立国家层面的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机构——“国家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明确咨询机构的法律地位、法定责任和组织方式,吸纳相关部门、机构负责人和各界精英参加,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创新重大战略部署、任务安排、政策制定等决策咨询,密切政府与科技界、智库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在国务院及相关部门、机构建立科学技术创新顾问制,落实创新政策协同机制和协调审查机制,切实减少部门、区域层层重复规定,避免政策冲突,加强督促落实,引导部门、地方提升创新治理能力。

加强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与部署,发挥好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及部分重点大学、科研院所的智库功能和各类专业智库机构对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支撑作用。

(作者单位: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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