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直播执法放大权利保障焦虑

城管直播执法放大权利保障焦虑

近日,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首次尝试网络视频直播,将执法过程展现在网友面前。不少网友为这种方式点赞,但也有网友担心会侵犯商户的隐私权。对此,有律师指出,直播执法过程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属于公权力对私权力的不当侵害,建议对被执法者做马赛克处理。

如何管理好城市,一直都面临着诸多难题,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似乎也很难调和。秉持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在执法过程中使用网络直播,确实是一种探索和尝试。通过这种方式,执法者可以自证清白,被执法者可以被威慑,同时强化了透明、公开的执法程序设计,让公正能够“看得见”。

但是,在善意的初衷和目的面前,网络直播方式的使用,却使执法权面临更多的质疑和诘问。执法权是行政权力,其在运行过程中,必然会与公民的个人私权利产生碰撞。那么,如何厘清权力与权利之间的界限,如何避免公民个人权利遭受损害,显然是无法绕开的话题。众所周知,对于某些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公民个人权利必然会对公权力做出让步,而商户们的行为是否达到被“围观”的标准呢?很显然,行政权力以直播手段来行使,其已然超越了行政权力运行边界,可能会侵犯商户隐私权、商业秘密权等。

同时,面对城市管理的客观需求,当前的执法资源面临严重匮乏和不足。在这种情形下,所谓的直播执法只能成为个例选择,并不会成为所有执法活动的常态做法。如此之下,城管直播执法的做法,必然会具有选择性,也就是说有的执法会直播,而有的则不会直播。可以想象,当选择性执法呈现在商户面前,被直播的商户则会感觉“一碗水端不平”,而没有被直播的商户则可以暗自庆幸。那么,任由此种执法模式的存在,必然会使公众对公权力产生信任危机,谈何树立执法权威呢?

其实,城管直播执法过程中,暴露出了当前城管执法依然难以走出困局,所谓的网络直播,也只是一种无奈之举。既然是执法,必然会关涉到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对话,网络直播看似赋予了双方平等对话的契机,但实际上却不利于私权利的保障。从这个方面而言,若要实现执法效果,同时又能够保障好公民个人权利,还是应该求得公权力与私权利的最大公约数。从这个方面而言,强化执法流程的公开透明,完全可以通过执法记录仪等方式,给予商户个人权利足够的尊重。如此,不仅能够倒逼商户守法经营,而且还能保护好个人权利,远比网络直播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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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城管执法需要创新和探索,但应该以公民权利保障为界限,不能对私权利造成伤害。管理好城市,其实正是一道双选题,既要维护好城市秩序,又应该保护好个人权利。唯有如此,才能体现出执法的善意,让执法在程序和实体方面都能实现公正的目的,避免执法手段沦为戕害个人权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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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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