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观与民族复兴(2)

核心价值观与民族复兴(2)

摘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和改革攻坚期战胜各种困难的精神力量,是实现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把爱国视为“天职”,树立马克思主义英雄观,破除动摇和削弱人民主体地位的不良倾向,抓好领导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关键人群。

李殿仁:破除动摇和削弱人民主体地位的不良倾向

当前,在社会思想道德领域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从理论上看,都与没有很好地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个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有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首先破除动摇和削弱人民主体地位的不良倾向。

明显的社会贫富差距和少数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作风,特别是部分官员的腐败行为,严重制约了人民主体地位的实现,影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功能的发挥。一个时期以来,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社会分化加快。对于这个问题,党中央正在通过调整经济社会政策解决。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上出现了部分既得利益集团,凭借其掌握的政治、经济、文化资源优势,结成利益联盟,企图固化既有利益格局,误导国家重大利益分配政策制度改革的方向。这种状况严重阻碍了基层劳动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导致人民主体地位事实上在诸多方面被弱化,已经成为动摇人们理想信念、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面对诸多生活困难,少数群体感到国家主人翁地位失落,从而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合理性产生了怀疑,这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中国自古就有“以吏为师”的政治文化传统,官德不彰,民风难淳。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言行不一、腐败堕落,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进而影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召力。因此,从根本上说,当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临的许多问题,都与背离人民主体地位有关。

各种错误思潮的冲击,特别是实用主义的评价机制,在一定范围内误导了社会评价标准,扭曲了人民主体地位,削弱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群众基础。“有用即真理”是一种实用主义的社会评价标准。在这种标准下,价值大小主要是看占有金钱的多少和能够转化为金钱的权力的大小。现在,随着市场机制向社会生活各领域进一步扩张,拼命捞取金钱成为一些人心中的唯一真理。这种社会价值取向严重地否定和极大地漠视人的价值主体地位,割裂实践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颠覆了人在整个社会价值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敌对势力长期以来一直对我国实施的西化分化战略,实质上就是一种“价值观攻势”,其目标就是要用西方的那一套价值观演变中国,让接受了这种价值观的中国人自己否定自己国家的一切,包括自己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主流价值观、政治制度、执政党方针政策等。我们必须改变一定范围内的以金钱为标准的实用主义社会评价机制,使人民主体地位在全社会真正确立起来。

国民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集体主义意识缺乏,制约了人民主体地位的实现,影响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效果。只有人民群众自觉保持主体意识,他们才能团结起来为实现自己和自己所属集体的利益而奋斗,也才能最终确立起人民主体地位。社会成员集体主义意识欠缺,影响了人民主体地位的发挥,也是制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如何让人们把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个人利益有机统一起来,真正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担负起社会责任,提高每一个个体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素质和能力,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认真解决的时代课题。

(作者为国防大学原副政委)(摘自《红旗文稿》2016年第2期)

来源:《红旗文摘》杂志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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