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结合 让诚信建设更易落到实处

奖惩结合 让诚信建设更易落到实处

【事件介绍】

国务院印发《意见》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下面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对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优化行政监管安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并积极向市场和社会推介,进一步提高守信收益。

《意见》提出,要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大幅提高失信成本。

总体来看,这一指导意见体现了激励与惩戒并重的原则,对诚实守信者给予优先办理行政审批、优先享受优惠政策、优先提供公共服务、减少审批环节、减少监管频次、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正向激励”措施,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让信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时的重要考量因素。

与此同时,该《意见》对联合惩戒的严重失信行为主要界定为4个方面:一是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二是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三是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四是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可以说,逃税骗税、恶意拖欠债务、合同欺诈、恶意欠薪、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律判决等不良行为都在联合惩戒范围之内。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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