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体制机制,是绿色发展的制度保障。要构建并完善绿色发展的决策机制,严格遵循科学决策程序,从产业结构、项目投资、运行模式等源头把好绿色关口。要以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自然资源产权和用途管控、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生态补偿等重大制度为突破口,守住绿色底线,守住山青、天蓝、水净、地洁的良好环境,用制度保障绿色发展行之久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构建绿色发展的新型市场体系。要建立不同工业企业间的共生代谢关系,尽可能降低工业品生命周期中每一阶段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培育绿色文化。绿色文化,是绿色发展的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保护自然、实行绿色发展就是增殖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要继承和发扬我国优良的文化传统,如先人说过的“万物一体”“民胞物与”“天人合一”“天人和谐”的主张。只有使生态文明的主流价值观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心境,使大家自觉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绿色发展才能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要把绿色发展、生态文明知识纳入教育体系和继续教育体系,要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绿色发展公益活动、生态文明创建活动。
加强绿色发展的法制建设。法制,是绿色发展的法治保证。根据绿色发展的要求,应丰富我国生态法律内容,制定、完善资源合理利用法、环境监测法等预防性法律,抓紧制定、完善清洁生产与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对绿色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管,严格杜绝立法环节与执法环节脱节的弊端。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不少地区对生态环境发生的问题监管疲软,从而使已存在的生态法律法规跛足难行。要加强对环境资源、生态建设的司法力度,依法追究、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失职行为甚至犯罪行为。
(作者系中央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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