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提出八项举措推动乡村教师发展,包括提高生活待遇、统一编制标准、职称评聘倾斜、促进流动等等。
第一条: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政策:
① 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
②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进一步关心教育乡村教师,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
③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
④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第二条: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政策:
①鼓励省级政府建立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
②鼓励地方政府和师范院校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
③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中央财政给予适当支持。
第三条: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政策:
①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
②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③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④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⑤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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