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汉:共产党人的党性与党性修养(2)

罗平汉:共产党人的党性与党性修养(2)

二、共产党人讲党性的基本要求

从文献梳理的角度看,中共党史上党性一词的广泛使用是1941年开始的。这年1月发生的皖南事变,是抗日战争过程中国共关系问题上最严重的事件。事变爆发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局势与对策,总结其中的历史教训。中共中央认为,皖南事变之所以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新四军主要负责人项英(副军长、中共中央东南局书记)“其所领导的党政军内部情况,很少向中央作报告,完全自成风气。对于中央的不尊重,三年中已发展至极不经(正)常的程度。”因此,“必须估计到游击战争环境,即在今后仍有可能产生如象张国焘或项英这类人物,因此加重了全党特别是军队中干部与党员的党性教育与党性学习,决不可轻视这个绝大的问题”。(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1页,第33—34页)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向全党提出加强党性教育的问题。

同年7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专门论述党性问题的文件。该决定列举了当时党内在党性问题上存在的各种表现,如在政治上自由行动,不请示中央或上级意见,不尊重中央及上级的决定;在组织上自成系统,自成局面,强调独立活动,反对集中领导,实行家长统制,只要下面服从纪律,而自己可以不遵守,多数人通过的决议可以不服从,打击别人,抬高自己,在干部政策上毫无原则,随便提拔,随便打击,甚至进行派别活动;在思想意识上,一切从个人出发,一切都表现个人,个人利益高于一切,自高自大,自命不凡,不实事求是地了解具体情况,不肯埋头苦干,不与群众真正密切联系等。文件指出,为了纠正上述违反党性的倾向,必须在党内更加强调全党的统一性、集中性和服从中央领导的重要性;更严格地检查一切决议决定之执行,坚决肃清阳奉阴违的两面性的现象;在全党加强纪律的教育,严格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基本原则;运用自我批评的武器和加强学习的方法,来实现对于广大党员的改造;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虚心听取党员群众对于自己的批评,增强自己党性的锻炼。

这个文件中共中央原本决定由任弼时同志负责起草,但当时任弼时同志正负责筹备党的七大,工作任务很重,后来改由王稼祥同志起草,但任弼时同志始终惦记着中央交给的任务,因而在1941年下半年撰写了前文提到的《关于增强党性问题的报告大纲》,其中提出测量一个共产党员是否讲党性,有如下标志:第一,要深刻地认识和了解无产阶级的利益是党的最高利益,应该用无限的忠实性和坚定性为这个利益服务,并且要使得为党的利益服务的精神完全是出自于觉悟性、自动性和积极性。第二,理解和掌握马列主义,以及党的政策和策略,要灵活地、切乎实际地去运用马列主义。第三,与个人主义、英雄主义、无组织状态、独立主义、反集中的分散主义等违反党性的倾向作斗争,把个人的利益服从于全党的利益,把党的利益放得高于一切,为党的统一,为党的团结而斗争。第四,要遵守党的统一的纪律。第五,要与群众建立真正的密切的联系。(《任弼时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35页)

延安整风开启了党性教育的新途径。自延安整风以来,党的历届主要领导人都从不同的角度论述过党性问题,强调加强党性的重要性。毛泽东指出:“反科学的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主观主义的方法,是共产党的大敌,是工人阶级的大敌,是人民的大敌,是民族的大敌,是党性不纯的一种表现”。他还说:“有实事求是之意,无哗众取宠之心。这种态度,就是党性的一种表现,就是理论和实际统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作风。这是一个共产党员起码应该具备的态度。”(《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1页)毛泽东认为,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一个共产党员讲党性的最基本要求。

在“文化大革命”中,党的建设遭到严重破坏,导致党内一些人严重违背党性,大搞派性。因此,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时,邓小平一再强调,共产党人不能搞派性,而要讲党性。他指出:“我们现在对于人们的思想状况、政治状况比较清楚,能够看出来哪些人是拥护党的路线的,哪些人是不搞派性、讲党性的。党性也包括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实事求是等等。选干部,标准有好多条,主要是两条,一条是拥护三中全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一条是讲党性,不搞派性。”(《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92页)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增强共产党员的党性锻炼,江泽民同志认为,要强调自觉地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模范,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做遵守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模范,做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忠于职守的模范,做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90页)

胡锦涛同志指出,领导干部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850—851页)

习近平同志指出,坚强的党性,是成为高素质领导干部的首要条件。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理论修养,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要加强政治修养,增强政治信念的坚定性、政治立场的原则性、政治鉴别的敏锐性、政治忠诚的可靠性;要加强道德修养,不断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操、锤炼道德意志、提升道德境界;要加强纪律修养,增强纪律观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作风修养,做到执政为民有新举措、求真务实有新要求、廉洁从政有新成效。(《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提高综合素质》,《人民日报》2009年3月2日,第2版)

毫无疑问,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包含着广泛的内容。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其实也是对党员党性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衡量一个共产党员是否讲党性,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量,但至少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是否理想信念坚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否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否能够真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总之,讲党性,就是党要求做的坚决贯彻执行,党不允许做的自觉远离,最根本的是与党同心同德,共产党员要姓“党”。

共产党员必须讲党性,但并不等于抹煞党员的个性,抑制党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于这个问题,1945年4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大的口头政治报告中,曾作了详尽的论述。他指出:“讲到个性与党性,党性就是普遍性,个性就是特殊性。”“不能设想我们党有党性,而每个党员没有个性,都是木头,一百二十万党员就是一百二十万块木头。……不要使我们的党员成了纸糊泥塑的人,什么都是一样的,那就不好了。其实人有各种各样的,只要他服从党纲、党章、党的决议,在这个大原则下,大家发挥能力就行了。讲清楚这一点,对于党的进步,对于全体党员积极性的发挥是会有好处的。”(《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40、416页)

在处理党性与个性的关系上,每个共产党员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党的原则、纪律面前,要毫不犹豫地讲党性;在人民的利益、党的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人民利益、党的利益至上。同时,讲党性并非否定个性,而是要求在遵守党章、服从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的前提下,尊重每个党员的个性和党章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党员的主动性、创造性。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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