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鲁雁:探索大学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2)

陈鲁雁:探索大学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2)

出实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云南民族大学提出了“决策权的规范运行、执行权的阳光公开、监督权的有效保障”的治理思路,在此基础上,学校实行“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治理模式,以此限制书记、校长权力,支持副职在自己的职责权限内开展工作,支持职能部门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办理业务。校党委书记主要负责主持校党委全面工作,校长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两人均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工作,集体决策时最后一位表态。

为切实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学校制定了《关于推行“六权治本”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通过清单确立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监督预警权力、严惩滥用权力6项举措,做到分级授权、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确保权力不再任性。

为推动依法治校有效落实,学校还实施了以“六个阳光”为核心的治校举措,即干部在阳光下成长、风气在阳光下升华、制度在阳光下完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民生在阳光下改善、学校在阳光下转型,保障全校师生对党务、校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同时,由学校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组成了学校工作综合评价团体,每年对学校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价,并向学校提供一份高质量的咨询评价报告,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出谋划策。

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探索,云南民族大学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上成效明显。学校不仅理顺了内部权力关系,奠定了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同时带动了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助推了学校的内涵发展,各项事业也朝着规范、高效、可持续的方向迈进。学校的排名从2014年的284名、2015年的227名跃升到2016年的197名,两年内提升87名,历史性地跨入全国高校200强,同时跻身全国民族院校三甲之列。

(作者系云南民族大学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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