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轮督导方案 (2)

机关党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轮督导方案 (2)

四、有关要求

1.各督导组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严肃认真地开展督导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工作制度,自觉遵守廉政纪律,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2.督导结束后,各督导组要及时对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总结做法、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市委协调小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督导组督导情况,形成全面系统的督导工作报告。

3.各乡镇(区、办)、市直各单位和各督导组联络员要密切联系,做好上传下达、无缝对接,及时报送“两学一做”的工作进展情况和简报、文件等资料,以利于督导组掌握情况。

4.市学习教育督导协调组建立督导情况半月报制度,各督导组要认真填写《xx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

工作情况统计表》,于每月14日和28日定期上报。另外,市学习教育督导协调组建立了督导工作公用邮箱(邮箱地址:xx,密码:xx),请各督导组联络员不定期登录,查看有无工作指令。

联 系 人:张xx

联系电话:xx

邮    箱:xx

【公文写作栏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0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