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文明社会的代价

税收:文明社会的代价

美国政治家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一句名言脍炙人口:“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死亡和纳税。”有人对税收为公共服务提供财政基础而赞叹,有人为税收向纳税人施加重负而痛恨。但不论对税收持有何种看法,纳税与征税构成了公民与公权力接触的主要体验之一。

井田制易导致公地悲剧

1 与人类文明同时降生

由于缺乏历史记录,加之古代文明存在着多样化的社会与文化结构,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税收制度是如何建立的已不可考。但是,世界上的主要古代文明都曾独立地发展出相似的税收制度。古苏美尔人用他们的楔形文字记录下“征税官”的文字。古埃及的法老曾就由其专营的啤酒、食用油征税,并派出抄写员们审计臣民的家政,以避免食用油在烹饪中被重复使用——后者是最早的避税行为之一。事实上法老们征税的范围几乎无所不包:买卖、奴隶、外国人、进出口。而对一切农业产出,古埃及人要交纳20%的重税,以致那些口碑好的法老在被歌颂时几乎有一致的描述:减轻赋税,为民减负。

税收制度的发展是文明演进的一部分,但其动力的主要来源之一却是战争。在战争期间,古希腊即会向全体公民征收战争税,以弥补军事开支,这在此后的人类历史中十分常见。但是,当军事活动取得进展,例如征服或议和,并由此获取经济利益时,原交纳的税款会被返还纳税人,这使得古希腊的战争税具有了政府债的性质,这在此后的岁月中十分罕见。但除此之外,古希腊纳税人的压力并不比与他们同病相怜的古埃及人轻多少。

相较于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崛起时间较晚,疆域更辽阔,政治制度更发达,税制也更完备。古罗马早期税收较少,由于贸易的发展带来了市场的扩张与利润的增长,进出口关税成为古罗马最早的税种。随着古罗马的扩张,消费税、营业税等均逐渐有了雏形。在奥古斯都执政时期,为给军队的退休制度注入资金,古罗马还建立了继承税制度,除了遗留给子女或配偶的遗产外,所有继承取得的财产都要被征以5%的税金。同时,奥古斯都还调整了凯撒建立的税率为1%的营业税,向其中的奴隶贸易单独课以4%的高额税率。

我国税收制度奠基于夏。《尚书》记载,夏禹创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税收制度“贡法”。这种税制以王城为中心,以五百里为限,按照距离远近将各地诸侯的土地划分为“五服”,并依据服等的不同向国家贡纳税赋。为补救贡法仅以距离远近而不以田地好坏定税的弊端,商代变税收制度为“助法”,其核心是如今我们依然耳熟能详的井田制。理想中的井田制要求把土地划分为九个区,就像一个“井”字,其中外围八区为私田,分给八户农民耕种,中间一区为公田,八户共耕,收获归公。助法毕竟只是理想,一方面随着土地兼并,井田不能维持,而此前八户共耕公田,又容易出现另一种意义上的“公地悲剧”:产出与己无关,难免“出工不出力”。于是周朝又有“彻法”,按土地质量等级和年景的好坏向土地占有者征收赋税,税率由二十税一至二十税五,即5%至25%不等。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