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预警预报
县卫计局应急办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随时了解天气汛情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按照指令进行预警;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区域和危险地带的监测值班值守,加强同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信息沟通,根据监测及获得信息情况及时预警预报灾情、险情。
四、预案启动
县卫计局获得灾情信息或得到上级指令,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等统一领导、指挥下,县卫计局防汛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行动
预案启动后,局机关各处室、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开展相关应急工作,保证各项措施落实。
县卫计局:局机关加强值班值守,保持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联系;局主要领导或授权责任人亲临灾区、灾情现场靠前指挥;局应急办根据灾情和上级指令及时调派相关专业组赶赴灾区开展卫生应急工作。
医疗卫生单位:灾区医疗卫生单位积极组织自救,及时转移隐患区域的人员、物资,对无法转移的设备做好防护保护;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统一指挥下努力保证医疗正常工作秩序,切实做好伤病救治、消杀防疫等工作。非灾区医疗卫生单位密切关注全县灾情,加强医疗救护、消杀防疫人员、物资应急准备,随时待令支援灾区医疗救护、消杀防疫、卫生防病等工作。
(二)现场处置
1.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类指导、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及时做好灾后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2.应急处置反应
县卫计局防汛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护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支援和指导。
3.医疗救治
医疗救治组接到命令后要及时组织医疗救护小分队赶赴灾区,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根据需要或县应急办等要求,医疗救治组应在灾区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站,负责灾区伤、病人员和救灾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治。对危重伤、病员要及时转移到医疗条件好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尽量减少灾害对群众健康造成的损害。
4.疾病预防控制
疫情防控组在接到命令后要及时组织疫情处置小分队赶赴灾区,开展现场卫生学调查、评价和疫情监测,采取环境消毒、饮水消毒等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开展卫生防病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性灾后传染病防控活动,及时发现和控制扑灭灾后疫情。
5.卫生监督工作
灾情发生后,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要组织人员加强对灾区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的卫生监督执法和督查,保证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6.灾区的各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人员,应按照自己的职责,全力投入到抗灾防病工作中,靠前落实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措施,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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