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上半年工作总结(3)

党委上半年工作总结(3)

核心提示: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不断强化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局党委年初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局党委对中心组理论学习作出了严格的要求,做到了领导干部述职时要“述学”,民主评议干部时要“评学”。

三、党建创新xxxx项目有进展

(一)、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化,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及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局效能办加强了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严格考核问责、严格兑现奖惩、严肃责任追究。

2、推进新一轮卫生行业惩防体系建设。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3-xxxx7年工作规划》,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努力构建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建设,防统方软件运行正常,强化审计监督作用。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抓好多种形式廉洁xxxx,大力宣扬先进典型,开展“满意窗口”等活动,广泛开展医德医风xxxx、职业道德xxxx,全面推进医德医风考评电子化,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底线。

3、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规定。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干部及其选拔任用制度落实的监督,认真执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在党委讨论决定前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和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落实述职述廉、谈话、诫勉、询问、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问责制。

(二)、坚决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深入推进卫生行风软环境建设。

局党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县委《十二项规定》及县纪委《八个严禁》,切实提高服务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重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党的xxxxxxxx实践活动,做好日常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整改。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1、切实加强行风软环境建设。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xxxx,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树立窗口良好形象。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聘请行风监督员,强化社会评议。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持运用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引导,严格落实医德考评制度,二级医院电子医德档案正常运行。深化行业专项整治,严肃整治大处方、滥检查和乱收费行为,切实改进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

2、积极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按照纪委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创新服务方式、创新服务载体、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做好“五办”,即主动办、上门办、变通办、公开透明办和特事特办,高效服务、廉洁服务,提升办实事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3、进一步改进患者满意度评价办法。继续开展出院病人满意度函调,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提高满意度调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完善卫生行风满意度第三方评价机制,注重结果运用,促进医院及医务人员改进医疗服务。

(三)、从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实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落实医疗机构与供货企业签订廉洁协议制度,强化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管。运用“科技+制度”的手段防范非法统方,进一步探索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的途径和办法。严禁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回扣和收受患者“红包”,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外出旅游,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全面执行卫生行业“九不准”,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1、加大信访举报核查工作力度。开展“重点信访案件集中化解百日行动”和“四项排查”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三分一包”工作制度和创新领导主动接访、下访制度。对可能引发群众上访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掌握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动向,努力把问题发现在第一层面,解决在第一环节。对证据确凿、产生社会影响的,从严从快办理,严肃处理。

2、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认真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商业贿赂案件,发现一起,查办一起。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严格执纪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案件,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xxxx,强化对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约。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四)、强化监督检查和纠风治理。

1、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对承诺事项办理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对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实时动态监管。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依法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医改、新农合、公共卫生、重大科技专项等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2、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县纪委、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继续做好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出访活动。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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