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知识考试题(4)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知识考试题(4)

核心提示:党的问责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四、判断题(判断并改正,每题2分,共12分)

1、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

改:

2、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

改:

3、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只可以单独使用。(  )

改:

4、问责决定应当由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   )

改:

5、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

改:

6、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其责任人退休后,一般不再问责。(    )

改:

五、问答题(14分)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请列出。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