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知识考试题(4)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知识考试题(4)

四、判断题(判断并改正,每题2分,共12分)

1、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

改:

2、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

改:

3、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只可以单独使用。(  )

改:

4、问责决定应当由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   )

改:

5、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

改:

6、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其责任人退休后,一般不再问责。(    )

改:

五、问答题(14分)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请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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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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