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开辟治国理政新境界(6)

“法治中国”开辟治国理政新境界(6)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整个国家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军队法治建设不抓紧,到时候就跟不上趟了。

——习近平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建设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称的法治军队

国家要依法治国,军队要依法治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提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标注了治军战略新高度,开辟了治军思想新境界。经习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法治军队建设按下“快进键”、进入“快车道”。

用强军目标审视和引领军事立法。针对我军法规制度不健全不配套等问题,要用强军目标审视和引领军事立法,提高军事法规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操作性,健全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在信息网络时代,军队建设、管理和作战行动更加强调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也对军事立法提出了更高要求。2016年4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加强军事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完善立法机制,规范立法权限,加强立法顶层设计。实践中,作战训练、部队管理、军事人力资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重点领域立法加紧推进,《现役军官法》《政治工作条例》等一批军事法律法规正在紧锣密鼓地修订,具有我军特色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习主席指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我们的治军方式发生一场深刻变革,努力实现 “三个根本性转变”。“三个根本性转变”深刻阐明了我军现代化战略转型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变革治军方式的内在要求,明确了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着力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依靠法治手段推进作风建设由治标向治本转变,坚持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采取法治方式解决官兵反映强烈的“五多”问题,通过清理土政策土规定,深入开展“八个专项清理整治”,着力增强军事法规制度执行力,部队风气焕然一新。

加大军事法治监督和保障力度。依法治军关键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习主席十分重视监督,在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抓住治权这个关键,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本轮改革,调整组建新的军委纪委、军委政法委和军委审计署,中央军委巡视实现全军各大单位全覆盖,军事法治监督体制日渐完善。实践中,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并通过媒体公布郭伯雄、徐才厚案件情况。出台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五项制度规定,军队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推行全过程公开的阳光分配机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按照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等,在涉及官兵切身利益领域,极力纠治不正之风。与此同时,全军上下深入开展军事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治军营”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军事法治文化,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供有力保障。

(执笔:傅达林)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