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豪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2)

罗豪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2)

二、在人权发展道路、人权理论体系和人权保障制度方面取得了辉煌成就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和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事业已经进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保障制度。

回顾历史,我们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既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即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大力保障生存权、发展权,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全面协调发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实践的巨大发展推动了理论的形成和完善,在理论创新中初步形成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相适应、以人为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在人权理论上形成了若干基本共识:人权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人权理念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人权既包括个人权利也包括集体权利,既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各项人权是普遍联系、不可分割的;坚持人权普遍性原则与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充分关注广大发展中国家民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人权推进的核心要义是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机会,真正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人权保障事业不断法律化、制度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保障制度也逐步建立。我们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建立健全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签署了一批保护公民权利的国际公约。自2009年起,先后发布了两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以具体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形式确保人权的真正落实。目前,两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规定的目标任务均如期完成。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宣告了我国人权保障立法制度建设的阶段性胜利,以宪法为统帅,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人权保障配套体系。

中国人权事业是世界人权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为世界人权发展作出了独特贡献。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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