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蕴(2)

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蕴(2)

摘要: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提出,要让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

完善制度,加强立法,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制度土壤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实现依规治党新成效的基础上,侧重标本兼治,完善制度,立法反腐。

在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提出要用法制手段、法治方式反腐,强化监督制约,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最终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强调要在反腐败工作中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治标与治本的结合、反腐震慑与制度建设相统一。这些都说明,中央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其明确的法治定位和价值指向,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应有之义。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提出,“要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在社会主义中国,国家机器从根本上存在一个谁来使用、服务于谁的问题。“立党为公”与“立国为公”是辩证统一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个逻辑凸显了从严治党是治国理政的前提和关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应当强调对权力行使的监督,不仅发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功能,而且发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的作用。中央坚持依靠落实党组织的责任,实现对权力的监管。

以中央巡视工作为例,中央巡视组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开展专项巡视,一个领域、一个部门出了问题是主要领导的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下,必须正视领域内的问题、业务的问题。中央巡视本质上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但是并不是要忽视业务的政治责任。中央要求把握巡视对象的行业特点和历史文化,紧盯重点,既立足于从根本上聚焦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又加强了党和国家对权力的监管,保障社会主义的制度体系服务于中央改革大局,服务于人民长远利益。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提出,要让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只有从国家治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的角度,全面揭示中央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效应,深入总结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从严治党对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意义,才能真正体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战略意图,从而真正坚定各级党员干部的反腐自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腐信心,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樊鹏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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