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4)

三问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4)

专家观点

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价格研究所所长常峰:

受长期以药补医机制、医保结余支付能力不足以及诊疗行为不规范等因素制约,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偏低,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得不到体现,一些药品、材料设备等费用却过高,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医疗行业运行机制,出现了重复检查、开“大处方”等现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绝不是单兵突进,而是与公立医院改革、药品流通机制、医保支付、分级诊疗、医疗行为监管等改革协同推进、衔接配套,最终才能形成政策合力。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树杰:

继药品价格改革之后,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其目的是改变扭曲的医疗机构收入结构,推动医疗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公立医院改革的方向就是要把医疗服务价格提上去,把药品、检查检验及耗材价格降下来,让医护人员的“阳光收入”能够体现劳务价值,推动医疗机构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

分级诊疗是我国当前医改的重要内容,扎实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标志着我国医改进入新阶段,医疗服务发展模式开始转型。我国分级诊疗的推进既不可能照搬国外的某些方式,实行强制“一刀切”的办法,也不能等到所有问题都解决了再推行,比较可行的是由各地研究制定适合当地的分级诊疗病种,成熟一个纳入一个,找到既符合国情,又能够为百姓接受的分级诊疗办法。

人社部社保研究所医疗保险研究室副主任王宗凡: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后,增强了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能力,有利于发挥医保对医改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外部激励制约,为“三医联动”改革提供了坚实基础。随着全民医保的实现,均衡个人和政府的筹资责任和负担,有利于政策的优化,避免政府“无限兜底”的发生,使得医保系统具有更好的可持续性。

(邱玥整理)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