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开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通知(2)

2016年秋季开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通知(2)

核心提示:各学校(园)要认真组织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和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等责任体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开学前,各学校(园)要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要结合自身实际,结合秋季开学,针对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校内各项安全制度、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学校安全设施的配备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消防安全。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二)学生乘车安全。学生乘车档案建立情况、学生上放学值班领导教师情况、学生乘车交接制度落实情况、对学生及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接送学生车辆及道路安全状况、驾驶员资质及按章行车情况;跟车教师配备情况;非法营运车辆活动及学生乘坐情况;接送学生车辆保险投保情况。

(三)锅炉、体育器材、电器控制箱、配电房、食堂液化气管线、钢瓶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品存放情况;教学楼、学生宿舍、大门、围墙、石岸、厕所等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

(四)学校(幼儿园)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与副职、各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与班主任等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情况;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

(五)门卫(保安)制度、进出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门卫基本防范措施(器材)的配备情况。

(六)校内视频监控配备和使用情况。

(七)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八)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情况,学校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三、务求实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各学校(园)要结合本通知的要求,在开学前要认真组织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排查和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徇私情,不打折扣”,要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完成的要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各学校(园)要切实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领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结合本学校(园)实际,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要明确工作责任,把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人员,每一项具体事务中。

(三)教育局在开学后将联合公安、交警、消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学校(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对因忽视预防、疏于管理、制度和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将启动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从严处理。

(四)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幼儿园要于8月31日前完成排查和初步的整改工作,按要求将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材料及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报教育局法制安全股。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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