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早该给“手机型司机”念好紧箍咒

法律早该给“手机型司机”念好紧箍咒

从8月25日起,上海的固定电子警察开始抓拍“驾驶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交警总队科技部门利用视频图像识别分析、以图搜图等先进技术手段,对上海市部分“电子警察”设备的功能进行拓展,实现了对“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的抓拍。在对相关违法数据的合法性进行人工审核后,这些违法行为将被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8月26日I时代报)

开车玩手机,简直成了中国司机的“标配”行为。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个“玩手机还是玩命”傻傻分不清的危险话题,但,奈何法不责众、奈何有法不依?有数据显示,今年7月末,国内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3.04亿户,其中1-7月净增3307万户。当生活场景与智能手机糅合在一起,移动电话在车里移动着接,似乎就成了司机们的常态。

经驾驶数据分析,驾车使用手机,人脑反应比酒驾还要慢30%,导致交通事故风险比通常高4倍,发生车祸的几率要高出23倍。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和公安部123号令规定,有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行为的,将给予驾驶人警告或记2分并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危害人人懂,但,有法可依不等于违法必究、懂得道理不等于执行道理。

在媒体的社会版,因玩手机而玩火的悲剧,并不鲜见。乃至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周洪宇等数十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建议加大对开车打手机的处罚力度,对开车时接打手机的行为实施最高罚款2000元、扣6分的处罚,并考虑将其与酒驾违法行为一样纳入刑法。前不久,央视新闻频道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做过调查统计,有近十万人参加了投票:78%的人赞同将“开车玩手机”入刑,11%的人表示说不好,10%的人表示反对。不过呢,情绪归情绪,刑罚谦抑、且非万能,喧嚣民意,表达的更多还是对开车玩手机行为本身的担心。喊打喊杀解决不了问题,重刑轻民亦非文明所向,从这个意义上说,把既有法律执行好,也许比痛下杀手更理性。

据说,上海从电子抓拍开始,除了开车打手机,玩微信、吃东西、不系安全带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一律逐步纳入非现场执法的范畴。这起码有助于形成技术威慑与制度倒逼,以此禁绝“手机型司机”的侥幸,进而借助警示与惩戒之力,治理道理交通安全中的“破窗”问题。

眼下,“手机型司机”或为国际性顽疾。最新消息称,日本一卡车司机开车玩精灵宝可梦GO,致两行人一死一伤。不管怎样,共识是肯定的:底线的法律与柔性的道德,当形成规范的合力,让司机们都清楚,开车玩手机不仅丢人、更容易丢命。起码,法律早该给“手机型司机”念好紧箍咒了。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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