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星清:妖魔化爱国主义的几个错误论调(2)

黄星清:妖魔化爱国主义的几个错误论调(2)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守爱国价值追求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守爱国这一最朴素的价值追求,使之既保持传统的爱国主义情怀,又符合当前的时代气质和现实需求,这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和时代使命。我们需要的爱国主义具体包括以下内涵。

首先是爱党、爱社会主义、爱人民有机统一的爱国主义。我们的爱国主义始终围绕着实现民族富强、人民幸福而发展,最终汇流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祖国的命运和党的命运、社会主义、人民的命运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相统一,爱国主义才是鲜活的、真实的,这是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精神最重要的体现。

其次是坚守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爱国主义。我们的爱国主义是对祖国悠久历史、深厚文化、民族气质的深刻理解、接受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只有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才能在价值观念上找到全社会的最大公约数,有效整合纷繁复杂的社会意识,这是爱国主义坚守民族精神的深刻内涵。

今天,中国这艘巨轮正处于新的历史起点,前面是通往民族复兴的未知海域,既充满机遇,也富于挑战。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历史起点,需要新的时代精神。任何一个具有爱国情怀的人,都应该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开放包容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改革创新,就是立足于现实基础,不断努力实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理论创新、文化创新、科技创新。开放包容,就是立足民族,放眼世界,大胆吸收借鉴人类社会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加快自己的发展进步。既要注意防止妄自尊大、固步自封,也要注意防止妄自菲薄、崇洋媚外。

再次是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爱国主义。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重要着力点和落脚点。要教育引导全国各族人民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民族团结,维护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旗帜鲜明反对分裂国家图谋、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筑牢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

最后是坚持法治精神的爱国主义。我们生活在法治的国度,处处需要法律,处处遵守法律。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爱国是我国包括宪法在内的诸多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必须热爱自己的祖国,这是责任也是义务。一段时间以来,在网络上出现大量的消解、歪曲、否定、诋毁、妖魔化爱国主义的言论,在现实生活当中出现的一些打着爱国旗号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违法行为,这些言行应该依法受到相关法律的制约。言论自由的基础是遵纪守法,表达爱国的底线依然是遵纪守法。只有坚持法治精神,爱国主义才更能显现出理性的光芒。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昆仑策研究院研究员)

【参考文献】

①辛向阳:《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相统一》,《光明日报》,2016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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