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
《纲要》如何应对未成年人犯罪新形势?
此次《纲要》中提到,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要坚决依法惩处。对此,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张宇解释说,“严重暴力犯罪”,指的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等行为。
目前社会上频发的校园欺凌案件究竟是否会达到“严重暴力犯罪”的程度,还需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张宇表示,在实践中,校园欺凌案件一般涉及人身侮辱、伤害等情节,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下,几类严重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上。
针对“少捕、慎诉、少监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未成年人重点犯罪年龄都在青春期,即初中阶段。青春期阶段本身是违法高发期,但一些孩子过完青春期后会回归正常。对在青春期内因某些原因导致的一次性偶然犯罪现象,应该从轻。但若情节比较严重,如主观恶意很大,后果恶劣,要依法惩处。
此次《纲要》提出,要健全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机制。李玫瑾说,国外的倾向是把孩子关进监狱不如放在外面矫正,放在社区、家庭中矫正。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在学校的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方面一般是以读书为主,同时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如果涉罪未成年人在父母管教方面欠缺,我们会同他的父母沟通,让他与父母相互理解;如果性格孤僻,我们会让他参加和其他人交流沟通的活动。”张宇说。
《纲要》还提到,完善性侵未成年人等案件证据标准。张宇说,“我们碰到的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很多都是一对一。”据了解,这类案件中有时候会存在“办案不及时”的情况。她解释说,有些孩子年龄比较小,在被性侵时根本不知道这种行为的性质,过了几年后才讲出来,取证很难,被告人有时候也不会承认。同时,法院方面对被告人不供述的案件要求也很高。
今年6月2日,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座谈会上明确表示,要着力解决性侵未成年人等案件取证难、审查难、办理难问题。还要推行一站式询问、询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避免因司法办案尤其是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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