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明:把全球创新治理引向深入

陈宝明:把全球创新治理引向深入

今天,创新对于发展的驱动作用日益突出,而创新的本质就是开放、包容。因此,加强创新协同、全球创新治理,显得尤为重要。但遗憾的是,在过去的全球治理框架中,创新未能进入主流体系,围绕创新治理的框架也尚未形成。此次G20杭州峰会,首次把创新作为一个重要议题提出,无异于开创了全球创新治理的一个新时代。

过去,世界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上是在全球化推动之下的增长,传统上基于世界贸易组织多边合作框架所推动的国际贸易、投资、金融一体化逐步走向深入,并接近一定时期的全球化边界。而在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动下,创新要素日益渗透,正逐步改变着传统全球化的内涵。

新的全球化典型特征之一,就是创新的全球化,主要表现为各国创新生态联系日益紧密,创新资源和要素在全球流动和配置,优势创新资源能够迅速集聚,推动形成新产业、新业态,构建面向未来的国际产业分工格局;创新多极化趋势日益明显,创新要素成为各国角逐和争夺的战略性资源,并逐步成为经济全球化议题争论的焦点,比如跨境数据流动、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等。

创新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共同问题。各主要国家在经历了早期的经济刺激政策后,逐步认识到在稳定经济增长的同时,以发挥科技创新作用、提升改造产业结构为重要内容的结构性改革才是走出新增长周期的关键,并把促创新与稳增长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依靠创新来打造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显然,创新驱动发展已经成为推动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共同选择。而在创新全球化的条件下,任何国家也不可能单纯依靠自身的力量来推进创新,尤其是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局面。世界经济增长最终依赖于各国之间的协同发展,在世界范围内推动创新要素流动和发挥作用,促进新兴产业形成与发展,共同形成引领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全球创新治理才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其目的就是为推动全球创新以及发挥创新在驱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创造有利条件,构建符合创新本质规律和特征的开放、包容的世界创新治理新格局,应对共同面临的挑战。创新本身是经济活动,创新治理的范围包含从科技创新到市场化应用的各个环节,是围绕科技创新及其应用的一系列国际规则和制度安排。

推进全球创新治理,要求我们由过去的科技合作,转向创新开放与合作的拓展。除了加强传统的合作研究、人员交流、培养人才以及实施应对共同挑战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等之外,更要围绕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共同目标,形成能够改善环境、促进产业培育、创新要素流动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治理体系,包括在贸易、投资、金融等重要议题中加强与科技创新内容的衔接,提升创新资源和要素流动的便利性,建立常态化的科技创新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科技援助等。对于我国来说,急需在全球创新治理中定好位,以全球视野来谋划创新,推动我国更深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中。

(作者系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综合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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