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税收“黑名单”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3)

公布税收“黑名单”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3)

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是税收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工程。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7月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一手抓守信激励,一手抓失信惩戒,奠定了税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基础。与此同时,启动税收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研究,并于2014年12月在中央部委层面,率先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财政部等20个部委及单位签署《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引领并推动了联合惩戒工作的全面开展。

人无信无以立身,企业无信无以立业。尤其在市场经济的激流中,诚信更是比金子还要珍贵的财富。“诚信就是生产力”“信用是最大的社会资本”等,渐成社会共识。

诚信无形,需要有形之手去推动。部门之间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惩戒,让“老赖”欠税无所畏惧,变成欠税“老赖”无处躲藏。一方面可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一方面也营造了企业诚信经营的氛围。

让失信者吃“苦头”,也要让守信者尝到“甜头”。税务总局在公布纳税“黑名单”同时,还公布了纳税“光荣榜”,纳税信用好的企业可享受优先出口退税优惠,守信优质的小微企业还可享受贷款便利等。褒扬与惩戒双管齐下,相关部门还应做出更多探索,把诚信打磨成一块无法取代的金字招牌。

市场经济下,守信不限于企业如数完税,每个人都是社会诚信的构建者。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是一项覆盖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政府信息共享,建立自然人和法人统一代码等制度去加快推动。目前,包括税务、法院、金融等很多部门、单位都建立起与诚信相关的信息体系,一方面要加快实现数据的规范收集与使用,一方面也要避免碎片化与片面化,在共享基础上,统一思路,共同协作构建一套合理的诚信评价体系。

诚信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环境优劣的重要指标,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诚信者一路畅通,最终也需要用法治保驾护航,以制度培育自觉,让诚信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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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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