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暴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

台风、暴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

核心提示:相关人员接报后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发生地查看了解情况。疏散到安全地点的人员要有专人管理,分发饮用水、食品等应急物资,并确保疏散人员在台风、暴雨警报解除前不得离开疏散地点。

4.应急预案内容

4.1台风、暴雨到来前

4.1.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过各各媒体(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及时掌握台风、暴雨动向。当风力达到六级、降水量超过100毫米时,工地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4.1.2加固临时设施、活动板房、仓库等,当风力达到7级时临时工棚内的人员全部疏散移至牢固的建筑物内。

4.1.3对各种架体(外架、井架、平台架)进行有效加固,塔吊要由安全员进行检查,确保吊臂处于自由旋转状态。

4.1.4由电工切断现场电源。

4.1.5拆除安全网,减少外架承受的风荷载,加固室外的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标语等。

4.1.6将吊笼或吊篮降至地面,增强井架、施工电梯稳定性。

4.1.7确保排水畅通,加强基坑的排水,由施工员加强巡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进行加固,无法及时进行加固处理的,必须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防止发生险情时人员靠近发生意外。

4.1.8材料组人员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器材齐全有效和应急饮用水、食品的供应。

4.1.9确保通讯畅通(由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通讯中断的情况除外)。

4.2台风暴雨到来时

4.2.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密切注意台风、暴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4.2.2发现险情或发生事故,必须立即上报项目经理和公司,并组织抢险及救援。

4.2.3在组织抢险或救援时,须确保参与抢险或救援人员自身安全,以防险情或事故进一步扩大或造成新的事故。

4.2.4相关人员接报后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发生地查看了解情况。

4.2.5疏散到安全地点的人员要有专人管理,分发饮用水、食品等应急物资,并确保疏散人员在台风、暴雨警报解除前不得离开疏散地点。

4.2.6险情或事故发生地根据情况可拨打社会公共求援电话(110、119、120)进行救援。

4.3台风、暴雨过后

4.3.1按颁部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整改,确保消除隐患方可复工。

5.电话报救须知

5.1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以下内容:

说明险情、伤情和已采取的措施,以便救援人员事先做应急救援准备。

讲清事发地的地点,附近有何特征。

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电话。

5.2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援车辆,同时把救援车辆进现场的路上障碍物及时清除,以便救援车辆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险、抢救。

台风、暴雨应急预案人员及电话号码

5.3值班电话:

项目经理: 

6 应急设备清单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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