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员执纪岂能柔情?

纪检人员执纪岂能柔情?

“在监督方面存在畏难情绪,不敢大胆履责,日常监督失之于宽。”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建新后悔不已地说道。不久前,杨建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调离纪检岗位。(9月18日澎湃网)

“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的纪检干部必须要做到“刚正不阿,铁面无私,一身正气,清廉为民”。站在反腐败斗争的风口浪尖上,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做到铁面无私、秉公执纪。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不徇私情,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面对不正之风,绝不能退缩,更不能让同情、惋惜影响到执纪公正,只有铁面执纪,才能形成震慑,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反腐败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关键时期,“狭路相逢勇者胜”要想取得反腐工作的胜利,纪检干部必须要保持勇气,敢于碰硬,敢于斗争,敢于较量,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

在这个案件中,对于群众举报三元区经信局存在私设“小金库”发放福利等问题,时任区经信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杨建新不但没有及时制止,反而碍于情面,听之任之。这起案例反映出在当前还有部分纪检干部奉行“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不担当、不负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

938

“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纪检干部的“好人主义”造成的后果和危害十分严重。执纪中奉行“好人主义”,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只会使党内正气下降,邪气上升,使党的纪律越来越松弛,最终使中央从严治党和惩治腐败的部署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好人主义看似是对人“好”,实际上是不负责任;表面上是宽容,实际上是纵容。党内同志违反了党的纪律,如果不及时提醒和纠正,就很容易让人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甚至滑向腐败的深渊。执纪中的“好人主义”实际上是一种失职渎职行为,会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纪检监察干部给腐败分子当“好人”,就成了党和人民的“敌人”。

监督执纪问责必须铁面无私,坚决杜绝“好人主义”。克服“好人主义”,要切实加强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党性锻炼,涵养纪检监察干部的正气、锐气和勇气,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始终与危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反对执纪中的“好人主义”,必须把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解除执纪办案的后顾之忧。完善执纪办案制度,堵塞执纪办案中滋生“好人主义”的制度漏洞。大力推进“阳光纪检监察”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开立案查处情况和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让执纪监督问责在阳光下进行。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执纪办案工作中奉行好人主义、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追责,使其得不偿失。

纪检干部必须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铁面执纪,不怕得罪人。这是对民族、历史负责的担当。如果畏首畏尾、不敢监督、不想监督,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无动于衷、无所作为,就必然会辜负于党、失信于民。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参考。】

本文系宣讲家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网友之家栏目投稿邮箱为:jst71ztz@126.com,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欢迎加入网友之家QQ交流群,2群:531249826,大学生交流群: 522415122。

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