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度看千天 习近平为深改“立柱架梁”(2)

四维度看千天 习近平为深改“立柱架梁”(2)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成为我国各领域醒目的主题词。习近平指出,不仅要重视改革施工方案质量,“更要考核验收改革竣工结果”。站在中央深改组成立千天的时间节点,我们可以从广度、法度、力度、深度这四个维度,看习近平如何为全面深化改革“立柱架梁”。

法度:法治下推进改革,改革中完善法治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中央深改组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这样为改革与法治“双重奏”定调。

他说:“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法者,治之端也。”在习近平的治国理政思路中,法治是贯穿始终的主线之一。他将改革和法治视为“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求“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习近平在中央深改组会议上的阐述,显出他对处理好改革与相关法律立、改、废关系的重视:

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要“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而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这体现了他对于改革实践与依法推进之间辩证关系的深刻把握。坚持改革背景下的法治,是动态化完善的法治。而坚持法治背景下的改革,不仅有了合法性的框架基础,且有攻克体制机制顽疾的“开路”力量。

稳步向前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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