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德国科研创新的保障机制

孙新:德国科研创新的保障机制

德国长时间居于制造大国地位,源于完善的科研保障机制。德国从上到下建立了各种创新研发机构,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

门类齐全的科研机构

首先是处于研发核心地位的高等院校,在高等院校里面的科研机构又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综合性大学的研究机构,这类研究机构的综合科研实力较强,而且和各国的科研机构交往广泛,信息互通频繁,对于世界科技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更多地进行基础性研究。第二种是单科型工业大学的研究机构,这类研究机构主要集中在产品设计,更多地趋向于实践应用型的研究,而且由于具有单一工业科目优势,往往更加精细化。第三种是应用技术大学的科研机构,这类研究机构与企业联系更加紧密,直接为企业进行技术服务,能够更好了解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市场需求,开发的产品更具实际应用性。

独立于大学之外的社会科研机构在德国科研创新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这些科研机构往往由很多小的科研机构组成科研协会之类。比如海尔姆霍尔茨联合研究中心,拥有16个科研机构,有2.3万科研从业者。由于科研实力雄厚,这类科研机构一般从事物质结构、地球与环境、交通和太空、卫生健康、能源等具有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

除此以外,很多工业企业都设有自己的科学研发机构。这类科研机构由于和生产紧密结合,一直以来受到德国政府的支持,所以数量众多,占据了全国科研机构80%,从业人员达到了30万人。

广泛参与的中介组织

德国不仅科研机构完善,还有众多的中介机构全面参与到科研创新中来。这些中介机构覆盖的业务范围广泛,但又各司其职。

有一类专门负责监督公共基金支持科研项目的中介机构。这类机构一般独立运营,但人员属于科研机构,机构人员的薪金和日常经费从项目中支出。它们的明确任务就是为资助项目进行前期准备、申请、项目评估。德国的商会、协会机构主要担负这样一些中介业务:在企业和政府之间进行沟通;帮助政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中小企业的管理人才进行培训;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等。

负责向企业进行技术转移的机构主要有:德国技术转移中心,属于非营利性机构,主要向企业提供技术、专利咨询等;史太白转移中心,隶属于民间机构史太白基金中心,该中心采取市场化运营模式,带有营利性质;弗朗霍夫协会,具有半官方性质,致力于技术研发,服务于中小企业。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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