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效率(2)

提高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效率(2)

从理论上分析,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为中小银行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拓展了银行发展空间。存款保险费率的科学厘定是存款保险体系的核心问题。费率厘定不仅要考虑存款机构的信用及风险状况,还应兼顾限额承保制约、机构资产规模、机构类别差异、监管宽容机制、债务清偿结构、跨期影响等多种因素。若费率设置过高,势必会增加商业银行的财务成本,尤其是对中小银行,进而不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但若费率设置过低,则存款保险基金累积不足,将无法充分实现问题银行的风险覆盖。费率缴付机制分为固定费率制与差别费率制。采用程序简单的固定费率制即意味着费率缴付与商业银行所承受的风险状况自动脱离,会激励商业银行经营收益高但风险大的业务。实行差别费率制能够营造出公平的金融竞争环境,也便于存款人更好地了解各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状况,但此种制度基于较高的外部环境要求,操作也比较复杂。

存款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离不开存款机构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治理机构不仅包括内部经营决策约束与权责一致的制度,还要包含严谨且具有执行力的会计和审计制度。实践证明,良好的公司治理制度是提高存款人信任程度的重要措施和存款机构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

其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风险自担意识。费率科学厘定的同时要强化市场约束机制。一个设计合理的存款保险制度会鼓励大额存款人或股东积极主动对存款机构进行取舍与监督,强化存款机构内部治理及业务创新。及时披露存款机构财务与业务状况、股权结构等相关信息,且确保披露信息的准确性,以便存款人及股东作出正确判断与选择,规避潜在风险损失的发生,遏抑存款机构经营超过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高风险业务或通过股票市场把风险损失转嫁给投资者的动机,强化市场惩戒作用,健全存款机构的外部控制机制。

健康的全民金融风险意识与理念是现代金融体系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除借助媒体积极宣传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外,监管部门应及时地向社会大众披露存款保险机构真实完整的信息。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有利于提高投资者对货币时间价值的重视程度,培养风险自担意识,选择合理的投资策略,增强对金融体系稳定运行的信心。

目前大众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响应低于预期。在银行国有控股背景及“大而不倒”观念的影响下,存款人对国有大型银行信任程度高,城商行、民营银行、村镇银行等中小银行所经营的信贷业务处于明显劣势。由于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时的刚性兑付承诺,城市居民投资更加青睐银行所发售的理财产品;农村居民收入中虽然存款比重较高,但很少主动关心金融市场与存款机构等相关信息。关于大众对存款风险的认知,网络与电信诈骗导致存款丢失的恐惧反而表现得更加强烈,银行破产导致存款安全的忧虑反而很小。大众对存款保险制度的漠视在存款机构出现不利舆情信息时极易引起金融恐慌。

(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BJY187]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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