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海:刘晏“三策”化解安史之乱后的危局

陈忠海:刘晏“三策”化解安史之乱后的危局

说起古代著名的理财家,有位唐朝的官员不得不提,他的名气虽无法与范蠡、商鞅、张居正等人相比,但他所主持的改革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功,帮助“安史之乱”后的唐朝重新振作起来,这位理财家就是刘晏。他以宰相的身份主抓人事、经济等工作,一场为化解危机而进行的改革就此拉开了序幕。

收归漕运 控制粮价

“安史之乱”,这一场长达八年的混战让国家变得千疮百孔。在这种情况下,唐肃宗提拔了时任户部侍郎的刘晏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仍领使职”。

千头万绪、百废待兴,其中最紧迫的是控制粮价。如何在短时间里迅速平抑粮价,考验着刚上任的宰相。刘晏经过调研,发现粮价过高不完全由供给不足所造成,江南地区受战乱影响较小,大量北方地区人口南迁,江南的农业生产仍在继续增长,因而有不少余粮,但苦于转运困难,一时满足不了北方的需求。

唐代粮食转运的主要途径是漕运,对历代来说漕运都是一件大事,康有为评论说“漕运之制,为中国大政”,在唐朝这件工作由政府来管理,但具体承运任务都“分包”给了大大小小的私商,私商只管短期利益,有利则往、无利则走,对于船只修建维护、河道治理等没有长远规划,他们平时打着官府的旗号,任意征用百姓为其运粮,却不给或少给报酬,造成很深的矛盾。战乱对运输体系产生了严重破坏,运输成本高昂,出现了“斗钱运斗米”的情况,运输效率也极为低下,把南方的粮食运到北方,有时甚至需要几个月。

针对这种情况,刘晏果断上奏朝廷把漕运的经营业务收归“国有”,由国家直接出面转运粮食。经过调研,刘晏发现扬州一带可调集的粮食最多,于是在扬州专门开办了10个造船厂,刘晏发挥自己兼任吏部尚书的优势,选拔廉洁有能力的官员到船厂任职,让他们大量造船,以保证漕运的需要。

朝廷重新雇佣百姓充当运丁,采取军事化管理,与之前私商做法不同的是,朝廷向这些运丁支付报酬,对于提前完成运输任务的还给予额外奖励,这种做法极大地调动了运丁们的积极性,提高了运输效率。改革漕运取得了成功,北方的粮价很快降了下来,这条运输渠道除了运粮食,还可以运送其他各种物资,史载“轻货自扬子至汴州,每船费钱二千二百,减九百,岁省十余万缗”。粮食充足后,刘晏又恢复了“常平仓”在调节丰歉上的作用,由朝廷拨专款购贮粮食,“诸州米尝储三百万斛”。

改革盐政 激发市场活力

通过漕运的“国进民退”,刘晏成功地平抑了物价,但这样的改革只能算局部上的调节,还无法使国家完全摆脱经济困境,刘晏经过观察,发现盐政可以作为下一个突破口。

盐是古代百姓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对盐业实行专管专卖是历代的通常做法,之前唐朝盐政管理的模式是:盐户负责制盐,之后统一卖给官府,由官府负责运输、销售,收购和销售的价格都由官府制定。也就是说,官府承担了制盐以外的一切专卖事务,因而不得不设立大量机构负责这方面的经营,产生了大大小小的“盐业国企”,这些“国企”其实并不擅长做生意,在增加行政成本、滋生腐败的同时也降低了盐业运转的效率,盐价高昂不说,很多地方还经常面临缺盐的困扰,百姓常有“淡食之苦”。

刘晏改革了盐政管理模式,在运输和销售环节也引入商人参与,由“民制、官收、官运、官销”改为“民制、官收、商运、商销”,政府负责收购和批发两个环节,其余交给市场去运行,政府由此撤掉了大批盐官盐吏,只在重点产盐区设立盐场、盐监进行管理,把盐户组织起来建立了亭户制,进行严格管理。为保证盐政顺畅,改革后还专门设立了巡院,对盐务进行巡查和监管。

人员大为减少,监管却没有放松,但这并不是刘晏改革盐政的初衷,引入商人从事运输和销售,提高了效率,激发了市场的活力。在之前模式下,国家对盐业其实是不收税的,国家的收入来自专卖的利润,最多时每年约40万缗。改革后国家对盐商收税,用税收代替专卖收入,结果实际收入不降反升,新政实行的第一年国家在盐业方面的收入就增长到60万缗,第三年“所入逾十倍”,这些钱并不是通过提高盐价得来的,而是通过体制改革调动市场活力、增加供应、搞活流通产生的,由于改革措施得当,史称“官收厚利而人不知贵”“人无厌苦”。

仅盐业一项就使朝廷每年增加了数百万缗收入,朝廷的财政状况大为改善,每年的财政收入迅速提高到1300万缗左右,虽然较“开元盛世”仍相差较远,但财政危机基本解除了。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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