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吏:北魏孝文帝“太和改革”成功的关键

治吏:北魏孝文帝“太和改革”成功的关键

摘要:孝文帝继位时年仅5岁,由祖母冯太后养大,未成年前由冯太后执政。孝文帝年轻时注意学习儒家经义、史传百家,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经验,在他23岁时冯太后驾崩,孝文帝开始亲政,随即便掀起了一场全面改革,当时的年号是太和,这场改革也被称为“太和改革”。

魏孝文帝改革面临的特殊情势

北魏是南北朝中北朝的第一个政权,由拓跋氏建立。孝文帝拓跋宏继位于公元471年, 这时虽然距拓跋珪定国号为“魏”已经过去了73年,但落后的文化、制度造成的各种问题已经充斥到北魏社会的方方面面:许多鲜卑贵族仍保留着游牧时期的风习,喜欢依靠暴力抢劫或肆意搜刮的方式攫取财产和人口,朝廷缺乏规范的官俸体系,经常以颁赏的方式来分配财富;朝廷虽然任用了一些汉官,但一些鲜卑旧贵族内心里拒绝接纳他们,认为“北俗质鲁,何由知书”,有的则提出鲜卑人的特性就是勇武,崇尚儒学会丧失种族优势;国家没有统一的土地和租税制度,州、郡、县争相收取租税,所使用的衡器也大小不一,一些官员趁机中饱私囊,史书将他们称为“饥鹰恶虎”;虽然推行汉化多年,社会上仍流行穿胡服、讲胡语,汉化成效不明显。

“太和改革”与“孝文帝中兴”

孝文帝继位时年仅5岁,由祖母冯太后养大,未成年前由冯太后执政。孝文帝年轻时注意学习儒家经义、史传百家,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经验,在他23岁时冯太后驾崩,孝文帝开始亲政,随即便掀起了一场全面改革,当时的年号是太和,这场改革也被称为“太和改革”。

“太和改革”由孝文帝亲自设计和主导,是一场全面、系统性的改革,主要措施包括:效仿汉族王朝礼仪建明堂、太庙,制定郊祀、籍田等制度,祭祀舜、禹、周公、孔子;在中央建立系统规范的官制,颁布《职员令》,确定百官秩品,官员分九品,每品又分正、从,共18个品级,分别制定了俸禄标准,解决官制混乱和缺乏薪俸制度的问题;在基层实行“三长制”,即邻、里、党组成的乡官组织,以此加强户籍管理,取代过去实行的宗主督护制,克服地方豪强隐匿包藏人口的弊端;颁行均田令,根据性别不同对成年百姓制定了具体的授田亩数,分露田、桑田两种,露田种植谷物,不许买卖,15岁以上男子一般授40亩,女子减半,这些田地需要在70岁时交还国家,桑田主要用来种植桑、榆、枣树,可以买卖,不用交还国家;统一租税制度,其中收租以一夫一妇为基本单位;禁止士民穿胡服,规定一律改穿汉人服装,百官改着汉人官服,禁用胡语,规定“不得以北俗之语言于朝廷,若有违者,免所居官”。

由孝文帝亲自推动的这场“太和改革”基本上取得了成功。经过改革,北魏所管辖的北方地区社会经济有了明显发展,农业生产得到恢复,粮食产量增多,畜牧业、手工业和商业都日益活跃,百姓的生活得到明显改善。改革后,从鲜卑统治者到社会各阶层对汉族先进文化、制度接受的程度进一步加强,加速了北魏政权的社会转型,使其完成了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变,各民族进一步融合,历史上称北魏的这一时期为“孝文帝中兴”。

吏治保障了“太和改革”的成功

这是一场任务极为繁重、过程极为艰难的改革,但它基本上取得了成功,实现了王朝中兴。能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孝文帝抓住了怎样的改革关键点呢?

一方面是因为改革的大方向是正确的,是先进文化、制度对落后文化和制度的取代;另一方面,孝文帝本人的改革意志和决心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在改革面临保守派阻挠和挑战的时刻,孝文帝始终坚定改革方向不动摇,对破坏改革的势力进行强有力打击,扫除改革障碍,同时他还注意选贤任能,培养改革中坚力量,推动改革持续不断向前迈进。

此外,改革需要人来推动, 各级官员是否支持改革、能不能以较强的执行力投身到改革之中也是成败的决定因素。在孝文帝亲自主导下,北魏颁布了《考课法》,专门对各级官员进行考核,该法分外考法令和内考法令两部分,外考法令主要考核地方官员,内考法令考核的主要是中央官员,规定官员三年进行一次考绩,考核结果决定官员的升迁罢免,通过考核“令愚滞无妨于贤者,才能不壅于下位”。《考课法》颁布后,孝文帝亲自主持对五品以上官员的考核,他把关很严, 只有“心平性正、抑强哀弱、不避贵势、直情折狱”的官员才能被考评为上等。

除了加强日常考核,孝文帝还加强了对官员的监督,为此专门颁布了《御史令》,规定了御史的监督职责和权力。为了给御史树威, 孝文帝经常以各种方式肯定他们的工作,御史中尉李彪为人刚直,因为他监督严格,使得“天下改目, 贪暴敛手”,孝文帝便一再对他进行表扬,在群臣面前特意亲切地称他为“李生”,还表彰说:“李彪之直,是我国得贤之基。”

对于那些贪官污吏,孝文帝则给予毫不留情的打击,在颁布官员俸禄制时他诏令“禄行之后,赃满一匹者死”,这个处罚标准相当严厉。在执法中,孝文帝强调“克己忍亲,以率天下”,从而做到不避亲疏、一视同仁,他身边一些亲近的人,无论宗室、戚属还是近臣, 一旦犯法都毫不留情。史书称孝文帝在位时“肃明纲纪,赏罚必行, 肇革旧轨,时多奉法”,这一时期“吏清政平,断狱省简”,是历史上吏治相对清明的时期。

从《职员令》到《考课法》《御史令》,都是在用制度来加强官员队伍的建设。由于这些制度规定具体、执行严格、监督到位,因而取得了成效,贤才脱颖而出、庸才被淘汰、贪官被惩处,使官员队伍保持了活力和执行力,从而能够承担起繁重的改革任务。这大概是孝文帝改革基本上取得成功的最根本保障。

(作者为文史学者)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