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七大群体增收激励计划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2)

实施七大群体增收激励计划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2)

如何落到实处?

——专家:不能简单涨工资了事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政策合力,将重点群体增收激励计划落到实处。

“要确保改革真正取得成效,更需要政策执行得不偏不倚。”薛澜认为,要避免在具体政策的设计与执行中产生路径依赖,延续传统思维,简单涨工资,涨福利了事。”

薛澜建议,政府应促进执行部门在方案细化和配套措施跟进方面进行创新,将涨工资的效果落实到“促能力”上来,为全社会营造“知识创造价值、技高者多得”的收入分配改革认知。让居民真正通过知识积累与技能提升来获得更多的收入,享有更好的生活。

《意见》还明确了实施路线图:鼓励先行先试。选择部分省(区、市)开展城乡居民增收综合配套政策试点。选择部分地区和科研单位开展专项激励计划和收入监测试点。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要避免过度许诺和全面铺开。”薛澜指出,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巨大的资金投入,政府需要分步骤、分情况,按计划实施,采取挑选重点、逐个击破的方式,配套措施要跟上。过度许诺和全面铺开并不利于有效的解决问题,激励需要作用于支点,产生撬动作用。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不只是多发三五百

在“城乡居民增收面临一定困难,财产差距有进一步扩大风险”的背景下,这项有针对性的措施抓住了当下社会的关键命题。落实这个指导意见,需要地方执政者们更高站位的认知,以及系统性社会治理的智慧。

根据瑞士投行瑞信在2015年发布的《全球财富报告》,中国中产阶级人数达1.09亿,居全球第一位。但是,中国的人口基数实在太大,中等收入群体比例仍然偏低。中国的中等收入群体还非常脆弱,如果参照日本学者大前研一的经典问句“房贷、结婚、教育、看病是否给你的生活带来很大压力”为标准,中等收入群体人数更少。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不仅关系到社会改革的全局,也关系到社会共识与民众的幸福真谛。如果只是给文件中列举的七个群体“倾斜性地涨点工资”,每月多收入三五百元,显然认识只停留在皮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要以市场化的思路,实现有效激励、激发创富动力,做好大量的“外围性”工作。

这么多年来,中等收入群体之所以脆弱,根源还是市场经济不完善。所谓民生三座大山,也跟公立教育和民办教育、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商业住宅和保障性住宅,之间地位和角色没有摆正有关。

不同地区、不同群体,本身也有差异性。不同群体的增收来源不同,有的需要减少创业成本,有的需要加强产权保护,有的需要完善工资制度……对象不同,手段就要不同。这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图谱,绝不是财政拆东墙补西墙那么简单。

居民增收的构成,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资料显示,这也存在结构性的问题。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占80%,而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还不到20%,在当前股市投资、房产投资等方面都存在各种问题的背景下,需要有更多手段让这部分比重实现增长。尤其要通过宏观政策、金融政策方面的改革,真正让社会充沛起来。地方领导如果不懂宏观经济、不懂金融,很容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难有根本性改观。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不只是一个收入增长问题,还是改革深入、经济发展、结构优化的命题。它不是一个短期性的措施,而需要长期努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努力,可以带动整个社会系统的革新。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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