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名杰:推动优秀文化资源转化为优质文化资产(2)

陈名杰:推动优秀文化资源转化为优质文化资产(2)

“法”是20世纪上半叶,北京西山一带的中法文化交流活动,其中贝熙业(法国驻中国大使馆医官)、铎尔孟(法文版《红楼梦》校订人)、李石曾(中法大学创始人)等人起到了重要作用。相关文化转化途径,一是研究展陈,在汇编文稿史料和修缮历史遗迹的基础上,通过艺术手段和现代技术还原讲述中法文化交流史。二是创作创意,大型人文纪录片《贝家花园往事》、贝熙业之旅越野赛、本土化音乐剧《小王子》等一系列影视制作、体育赛事、文艺作品等进一步推动了中法文化交流资源的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建设基地,依托现有交流优势,筹建公共外交基地,扩大公共外交和民间文化、教育等交流的国际合作与传播影响。

推动转化的过程也是不断探索思考的过程。我们体会,实现优秀文化资源向优质文化资产转化,各地具体情况不同,选择的方向和路径会各有差异,但其中有一些共性规律应该引起共同重视。主要是“四有”:

一是要有底。是指对本地区拥有的文化资源要有全面准确的认识,通过与其他地区对比,找到比较优势,形成特色定位。要通过与高校、学会或研究机构合作,系统梳理历史文化资源,既对建筑文物、影像资料等建档,又搜集历史故事,深挖精神内涵,对能够转化的优秀文化资源做到“底数清”。

二是要有界。是指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一定要清楚,特别是政府不能越界。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一定要注意转变传统工作方式方法,更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为企业和市场服好务。同时,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和调控,规范文化产业运营,维护文化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三是要有魂。是指文化产品要始终坚守文化内涵、文化韵味、文化意境。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是以文化内涵为灵魂的,好的文化产品总能传递价值共鸣,是传统文化与现代表达的“美美与共”。内容空洞、形式雷同甚至粗制滥造的文化产品,不能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品质化的需求,必将被市场淘汰。要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在深挖优秀文化资源内涵和价值的基础上,创新表达方式,努力创造富有历史底蕴、民族特色、时代气息的优秀文化产品。

四是要有法。是指转化要有章法,遵循经济和市场规律。文化和产业发展有其自身规律,实现优秀文化资源转化为优质文化资产要特别注重两个方法,一是合理设计开发模式,二是走产业化发展道路。

(作者为海淀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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