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的关系,需要把握以下三点。
坚持三条重要原则。一是坚持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改善民生成为经济发展的恒久动力源。经济发展是改善民生的基础和前提,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目的和动力。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良性循环,我国经济才能在科学发展之路上行稳致远。二是坚持福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防止因民生建设滞后或超前而损害经济发展。既不能只重经济增长不重民生改善,也不能透支社会财富而使发展陷入不可持续的境地。应坚持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改善民生,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三是坚持共建与共享相结合。没有共建就不会有共享之财富,没有共享也不会有共建之动力。只有形成人人参与建设、普遍崇尚劳动的社会氛围和劳动能够致富、付出就有回报的制度环境,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的良性循环。因此,应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共建共享美好生活的理念,使改善民生既是党和政府努力的方向、也是人民群众奋斗的目标。
让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更公正地惠及民生。“更多”,就是保持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好势头,实现并长期维护国内生产总值与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劳动生产率与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更好”,就是进一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调动人人参与共建的积极性,持续改善居民收入状况,确保勤劳者能够致富,确保创造性劳动与复杂劳动能够获得应有回报,确保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同时抑制投机性收入,坚决打击非法收入。“更公正”,就是让全体人民公平合理地分享国家发展成果。当前,应特别注重兜底线、补短板,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程,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应努力把改善民生融入经济发展,将民生经济作为重要战略性产业加以扶持。养老服务、医疗保健、儿童服务、残疾人服务以及文体、旅游、休闲服务等关乎人民生活质量的产业都有着巨大发展空间。这些产业既可以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又是持续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能够使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有效对接,值得大力发展。
抓住重点,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步入法治轨道。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是关乎民生的重点领域,必须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与时俱进地做好工作。当前,应着力维护教育公平、提升就业质量、实现分配正义、健全社会保障、优化生态环境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有针对性地解决城乡居民实际困难和满足基本民生需求的同时,还应将提供稳定安全预期摆到重要位置,防止出现社会成员因生活困难和对未来丧失信心而陷入绝望的情况。为此,需要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治建设步伐。例如,社会保障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支柱性制度安排,具有解除全体人民生活后顾之忧并提供稳定安全预期的重要功能,迫切需要进一步定型并步入法治化发展轨道;平等、体面、有尊严的就业作为新时期的民生诉求,必须有更加健全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包括工资正常增长、社会保障强制参与以及发展慈善事业等调节社会分配格局的举措,都需要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等等。可见,让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是新的发展阶段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关系的重大任务。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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