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道(2)

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道(2)

——写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之际

摘要: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既要坚持严格思想教育,又要注重从制度设计和执行上严起来,“着力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

既然党纪纪律治党和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道,那么怎样遵守党纪和坚持制度治党呢?考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关于制度治党的相关论述,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制度治党,就必须坚持依法依规治党。坚持依法依规治党,首先是依法治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突出强调“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正是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突出强调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也就是说,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在多个场合习近平总书记都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党的干部要成为带头执法、守法的模范。

坚持依规治党,就要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的一贯思路。要深化党的制度建设改革,继续制定完善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成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例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再如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也是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准则》中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条例》第一条也明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无论是《准则》还是《条例》,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以党章为根本依据。

早在2014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4个方面,提出了55项具体任务。而今中央已经出台40多项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第二,坚持制度治党,就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论断,深刻揭示了制约监督权力的基本路径,同时也凸显了制度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防治腐败中的根本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重拳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一百多名省部级和军队少将级以上高官相继落马。其结果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言:“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只有把制度的笼子扎的紧紧的,才能不断提高制度执行效力,才能有效管党治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都既有刚性的规定、也有准确的道理,真正体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有机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强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治本之策”。同时要让人民监督权力,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实效。

第三,坚持制度治党,就要用制度从严管理干部。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既要坚持严格思想教育,又要注重从制度设计和执行上严起来,“着力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上述五大《条例》与《准则》,尤其是六中全会通过的《条例》与《准则》,特别注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六中全会所言:“准则稿、条例稿都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主要考虑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要引导干部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正确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只有干部队伍的风清气正,才能轻装上阵,更好地带领人民群众奔小康,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我们党始终坚持把党纪党规挺在法律前面,建立完善的制度治党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文系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阶段性成果)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违者必究。)

宣讲家网评论,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欢迎有识之士投稿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稿件一经采用,必付稿酬。谢谢!

宣讲家网评论征稿邮箱:xuanjiangjia001@163.com,QQ交流群:531249826。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李丹华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