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涛:践行“四有” 忠诚担当

刘海涛:践行“四有” 忠诚担当

“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初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上对县委书记提出的要求。今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总书记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四有”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到党性修养全过程,贯穿于监督执纪各方面,自觉做践行“四有”的表率。

心中有党就要对党绝对忠诚,永远把忠诚刻在骨子里。心中有党,核心内涵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纪律、始终对党绝对忠诚。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如果没有对党忠诚作为政治上的‘定海神针’,就很可能在各种考验面前败下阵来。”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对党忠诚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忠诚才能可靠,可靠才能可信,可信才能堪用。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的神圣职责,必须具备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对党忠诚,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不仅要做党纪的忠实执行者,还要做党纪的坚定捍卫者,与违反纪律的行为作坚决斗争,维护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

心中有民就要坚持执纪为民,时刻把群众放在心坎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菏泽调研时,曾给当地干部念了一副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这副对联折射出总书记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同时也告诫党员干部一定要常怀为民之心。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而言,执纪为民要秉承党的执政理念,从人心向背、载舟覆舟的历史经验教训中,深刻领悟反腐败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反腐败实际成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执纪为民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执纪为民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需所盼,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心中有责就要勇于担当作为,自觉把责任扛在肩上。有权就有责任,有责就要担当。担当责任、积极作为,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员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有多大成就。纪检监察干部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必须要把爱党为党、忧党兴党责任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真正做到乐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乐于担当就是要涵养奉献精神、家国情怀,以党心民心为己心,把政治责任内化为道德自觉,把惩腐兴廉作为应尽之责,不用扬鞭自奋蹄,尽心尽责不懈怠。敢于担当就是要坚持党性原则、敢于动真碰硬,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始终保持严打老虎、勤拍苍蝇的胆气和魄力,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善于担当就是要坚持学思践悟,聚焦主业主责,找准职责定位,练就担当本领。

心中有戒就要胸怀戒惧,始终把纪律挺在最前面。心存戒惧才能做到有纪律、讲规矩、守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党的纪律和规矩既是除魔卫道的利剑,更是安身立命的根本。要把党规党纪奉为行为指南,按照《廉洁自律准则》修身立德,切实做到公私分明、尚廉戒奢,廉洁从政、修身齐家,真正做一个有品位、有风骨、有境界的人。要把党规党纪视为从政底线,既要用纪律的尺子管别人,更要用纪律的尺子量自己,严守纪律、尊崇规范,在思想上架起“高压线”,在生活上筑起“防火墙”。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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