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亲”和“清”的新型政商关系(3)

构建“亲”和“清”的新型政商关系(3)

四、不断探索和完善新的工作机制和方法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途径

做好民营企业家的统战工作,需要探索和完善新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坚持以工商联为纽带、以网络为媒介、以活动为抓手。发挥好工商联的重要助手作用,着力推动非公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密切与民营企业家的联系;注重运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有针对性地主动掌握情况,积极宣传引导,及时反映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为他们提供服务;组织民营企业家参与考察调研、扶贫济困、专业咨询等,寓统战工作于各类活动之中。

1.“亲”离不开党委的思想引导和政府的服务支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引导,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对社会的信誉。引导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诚信、坚定信心,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企业家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培育良好的政商氛围,稳定企业发展预期,引导企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践行发展新理念,助力企业抢抓发展机遇。可定期就本地经济形势召开通报会,整合传统主流媒体、发挥新媒体优势进行持续宣传教育,引导以企业家为主体的经济类社会组织成为工商联团体会员,健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成长的组织网络等。

2.“亲”要求领导干部主动与民营企业家做好联系交友工作,推动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注民营企业的思想困惑和实际困难,党员领导干部要了解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照法定程序维护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诉求表达、建言献策的长效制度安排和常态工作机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各级工商联、商协会可以积极作为,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3.“清”有赖于规范双方交往的机制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作,必须以明确规范的机制作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发表后,各地党委政府都结合本地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建章立制。许多地方已经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行了努力探索,出台了具体的细则、方案,开展了谈心活动,推出了系列举措。有些地方正在探索健全完善党政干部正常联系民营企业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完善党政干部监督问责机制;探索建立企业评议政府服务的相关制度,力图搭建政商之间公开、规范的交流平台,构建政府与企业良性互动的政商环境。这些探索值得进一步观察、提炼和推广。

(作者: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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