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改革强军战略不断取得新进展(3)

推动改革强军战略不断取得新进展(3)

——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一周年之际访国防大学专家

军队建设作为一个宏大运行系统,硬件进行了重构,还必须有与之相匹配的软件,这样新体制才能稳定运行

记者:如果说,改编制体制、动规模结构是重构硬件,那么建立与之相配套、相适应的法规制度,则是必不可少的软件。否则,就会有“摩擦力”,形成不了耦合性、系统性,难以保证新的编制体制高效运转。对这个问题,专家们怎么看?

肖冬松:好的编制体制、规模结构,必须有好的政策制度与之相适应,这样军事组织才能充满活力,具有强大力量。推进我军组织形态现代化,既要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又要着力破解政策性问题。军队政策制度,关系官兵切身利益,是提高军队战斗力,激发军队活力的重要途径。

这轮改革,既突出了体制改革、结构优化等内容,又把政策制度调整改革作为重要方面,充分体现了改革的整体设计和系统筹划。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是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的调整,以建立中国特色军官职业化制度为牵引,推进军官、士兵、文职人员等制度改革,把职务、权力、待遇本位回归到能力本位。

二是后勤政策制度改革,深化军人医疗、保险、住房保障、工资福利等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军人待遇保障体系,健全军费管理和资源统筹制度,提升军队建设效益。

三是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建立军事法规制度、军事法治实施、军事法治监督和军事法治保障“四大体系”,以法治引领和保障改革强军。

通过这些举措,建立充分体现军事职业特点、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体系,更好促进新体制、新结构的运转,达到凝聚军心、稳定部队、鼓舞士气、提升战斗力的目的。

任天佑:冬松同志讲的是政策层面,我还想讲点法规制度层面的。习主席特别重视军队的改革与法治问题,强调改革和法治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必须发挥法治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坚持立法同改革相衔接,抓紧做好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缩短新法旧法之间的“过渡期”。从一年来的情况看,随着军队改革深入推进,军事法规制度建设也进入了加力提速期。首先,中央军委专门出台了《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加强军事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强调坚决贯彻军委改革部署,坚持立法同改革相衔接,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立,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加快构建实在管用、系统配套的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其次,针对整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军队改革督查、加强实战化军事训练等,进一步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相关制度规定和意见。再次,对执行法规制度的监督督查力度不断加大,坚持把法规制度的监督放到与执行同等重要位置,强化纠治问责力度,用严格监督保证法规制度的刚性,用严肃责任追究强化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乔良:编制体制改革,与武器装备更新、军事思想突破,三者合一,构成了一支军队推进军事变革甚至军事革命的三大要素。其中,编制体制改革是完成这一进程的重要环节。同一支军队,军官还是那些军官,士兵还是那些士兵,为什么编制体制改革后会产生新的战斗力?就在于你是否能找到并设计出一种最优化的军兵种编组合成方式。这还不够,还要有与之成龙配套的各种法规制度跟进。没有一支军队可以仅仅依靠编制体制的变化,就自动生成战斗力,只有理清新编制体制下的各军兵种、各部队以及上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部队的管理、训练模式、方法和标准,等等,把部队平、战时的方方面面,用条令法规的方式固化下来,使所有部队、全体官兵在新的编制体制下,都能各司其位,各谋其政,编制体制改革的效果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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