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课讲稿:牢记“四有”要求,坚守“四条”底线(4)

廉政党课讲稿:牢记“四有”要求,坚守“四条”底线(4)

核心提示:何为行?行者,人之步趋也。意思是走道路。哪条路能走、哪条路不能走,我们要弄清楚。中国共产党走的是一条光明之路,是一条“星光大道”,走的是为人民服务之路,走的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这条路上走的人,是要有纪律的,是要守规矩的。

二、 坚守“四条”底线,做到不碰线、不踩线、不越线、不失线

底线是事物质变的分界线、做人做事的警戒线,不可踩、更不可越。习近平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党员干部必须坚守哪些底线呢?

(一)法律底线不能碰。2015年2月2日,习近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法律,是公民的底线,更是党员干部的底线。第一大家要搞好自己的自查自纠问题,第二是排除问题。不要大意不要侥幸。为了我们大家为了住建局的整体荣誉。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还有的干脆就是法盲,缺乏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基本了解,不懂法、不学法、不守法,不自觉的向法律“叫板”,最终将付出惨痛的代价。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而且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因此,我们要学法、懂法、用法,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该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习惯于在法律约束下作决策、在制度笼子里办事情。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把准做事的尺度。

(二)纪律底线不能踩。去年10月,党中央颁布了《准则》和《条例》,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这就是规矩,这就是纪律。王岐山曾指出: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6项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纪律是制约党员干部依规依纪、守纪履职的最后“红线”,是不能踩的。十八大以来,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通报的腐败违纪案例(我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无不是在验证这样的道理。一些干部原本清白老实、德才兼备、深得民心,但在权色长期的“围猎”下,踩了线、违了纪、受到了处理,再想把脚缩回来都难,悔之已晚。因此,我们要苦练基本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工作既要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又能不出事。不能因噎废食。

对于纪律,从大处讲,要守政治规矩。啥叫政治规矩?2015年1月,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了“五个必须”,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从小处讲,坚守纪律底线要慎独慎微,正身正道。细节决定成败,祸患积于忽微。就是在形形 色色的考验面前,做到慎微、慎初、慎独。慎微就是要防微杜渐,要警惕“小缺口”,在细微之处时刻保持警醒,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做好每件小事、管住每个小节,在小事小节上筑牢“防护堤”;慎初就是把好第一个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避免第一次放纵,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办的事情不办;慎独就是不要耍“小聪明”,有无监督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工作生活一个样。交友要“有直、有谅、有多闻”,多交益友、乐交诤友、不交损友,不断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重君子、轻小人。否则,“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了”。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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