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三个维度(2)

黄振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三个维度(2)

职责维度:推进网格化管理

在社会流动不断增强、社会阶层结构深刻变化的背景下,“网格化管理”这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新方式得以运用。比之传统管理模式,网格化管理要更加精细化、扁平化,其背后是服务与控制理念的复合,服务是手段,治理是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网格化管理也在不断改进。从多地实践来看,网格化管理面临两大难题:一是网格化管理虽然重心体现了服务,却忽略了治理内涵;虽然侧重于民生工作,却片面化了群众工作,没有让群众成为社会管理与发展的主体,主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中来。二是社会信任不足。少数地方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社会稳定问题突出,这与公众对基层政府与基层组织干部的信任缺失有一定关系。

在这种情形下,必须对网格化管理工作采取进一步改进措施。首先是实施三网融合。网格化不仅仅是社会治安网络,还是城市管理网络和社会服务管理网络。必须将电子地图技术与市政管理相结合,将城市管理落实到责任区、责任人;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信息平台建起来,特别是在完善摄像头网络和社区居民电子档案方面需要做大量工作;将包括人、地、事、物、组织服务管理在内的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全面推开、快速推进。其次是争取从网格化走向网络化。这意味着价值理念上强调互相合作、彼此信任、利益协调;治理主体上强调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公众作为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主张通过价值共识形成合作机制,通过公众组织化形成信任机制,通过利益共享形成协调机制,通过公共文化建设培养公众的公共精神与公民意识,从而真正实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格局。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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