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内监督 体现全面从严

加强党内监督 体现全面从严

摘要: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确立习近平同志为全党的领导核心,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新的制度利器。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确立习近平同志为全党的领导核心,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新的制度利器。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指出,全党上下必须尊崇党章,自觉按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办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都不能拿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交易。我们要立足青海特殊省情和特殊责任,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内监督的首要任务,坚守政治责任,确保党员干部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让党中央放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州县三级党委常委包片联点督查责任制和政治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重点督查任务措施落实不力、纪律执行不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缺位等问题,确保政治纪律落地生根。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把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力,发生不稳定事件,党员干部参与宗教活动,工作失职失责等问题纳入问责范围,强化政治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巡视巡察以及政法、统战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问题线索等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查违纪违规问题,持续强化震慑。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追究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37起,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51人。

紧盯“关键少数”从严从实管理监督

领导干部是党的中坚力量,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实施者,确保领导干部对党绝对忠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党内监督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改进和加强党内监督,党的面貌焕然一新。但我们也要看到,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愿意接受监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必须予以坚决纠正和解决。因此,要严格教育和抓好监督,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善于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不破规矩、不越底线。

一把手出问题,往往会带坏一方风气,破坏一方政治生态,因此,管住“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自上而下监督。上级党委和纪委要把下级党委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注重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多听群众意见,特别是下级班子成员的反映,有缺点就批评教育,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置。要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监督,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大力弘扬党内讲真话、讲实话,敢于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政治优势,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营造清风正气,确保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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